肝癌分期與治療方案的選擇!
時間:2012-04-17 10:05來源:求醫網
惡性癌腫的分期對于選擇診療方案、評估預后及診療效果的評價至關重要。國際緩癌聯盟(uicc)多年來一直定期發布各種惡性腫瘤的tnm分期方案,
其中t代表腫瘤、n為荷瘤器官之區域淋巴結、m則代表遠處轉移,tnm分期方案的基礎是病理組織學檢查,所以需在手術后依病理組織學檢查結果予以確定
。
原發性肝癌能作手術治療的機會不多、故常難以判定tnm分期。從臨床工作的需要來看,很有必要有一個臨床分期方案供臨床醫師掌握應用。
1977年國內肝癌防治協作會議上.曾有一個將肝癌分為i~Ⅲ期的分期方案,i期即早期或亞臨床期,指無肝癌癥狀與體征的肝癌.Ⅲ期為晚期,指有
黃疸、腹水、肝外轉移或惡液質的肝癌.而合乎二者之間的為Ⅱ期.這一方案簡單明了,甚易掌握,惜乎過于簡略,尤其是Ⅱ期跨度太大,同期之中病情
相差甚遠,故實有修訂之必要。
一般而言.除了門靜脈分支或膽管的癌栓與肝癌在半肝切除時可一并切除外,多已無手術指征,膽總管癌栓雖亦有切開取出以解除膽道梗阻的報告,
但肝癌本身則多無法切除,故預后極差,肝功能的優劣雖多因合并之肝癌引起,但肝功能過差.如child-paugc級者則必不能作手術治療,甚至化療與放
療等亦多不宜,故肝癌的瘤體或許不大,亦無淋巴結或遠處轉移,但預后亦極差,作為肝癌的臨床分期不能不考慮這一因素、關于肝癌“t”的劃分則大
致從我國臨床醫師習用的“小肝癌”(單個或兩個結節直徑之和≤5cm)、“大肝癌”與“巨大肝癌”(單個或兩個結節之和直徑>10cm)的概念.若為兩個或
多個癌結節,是否同在一葉是十分重要的.在tnm分期中亦有強調,因為在一葉多可能作手術切除,預后自然要好些,在這一分期方案中我們亦將其考慮
在其中,此外,在這一分期方案中還提到三個癌結節直徑之和≤10cm,因為這種情況下或尚可適用于酒精注射療法,有時尚有稍好之預后,當然如在一葉
尚可作手術切除,預后將更好些。
根據上述的與治療方案的選擇和預后有關的因素,制訂了i,Ⅱa,Ⅱb及Ⅲ期,基本上i與Ⅱa皆可考慮手術切除,預后亦較好,i期更屬“小肝癌”的
范疇,手術切除率高,切除后五年生存率亦高,Ⅱb期的肝癌已頗大,但如尚在一葉則有手術切除之機會,當然需有相當肝外科經驗的醫師施行,若能渡
過手術之風險,預后亦尚佳。若無手術之條件,則栓塞化療、放謝治療或局部酒精注射等治療亦或尚可施行,亦有一定的療效和稍好之預后,而Ⅲ期之病
例大多只能期望對癥處理,預后自然極差,所以此項手期方案尚能適應選擇治療方案與估計預后之重要。此項分期方案尚大致能與我國以往的分期方案及
uicc所推薦之tnm方案相對應。由于此項分期方案可使肝癌依臨床資料即可作出較為精確的分期,并兼顧“癌”與“肝”西方面的因素,對選擇治療方案
與估計預后皆有作用,并能與以往的分期方案及uicc之tnm方案相對應,便于資料的充分利用,故建議我國廣大臨床工作者采用。
早在1971年烏干達堪培拉的一次國際肝癌專題會上就曾提出了一個以肝功能與解剖位置為準的分期標準。其后日本的奧田邦雄則根據日本肝癌病人的
特點另提出了一分期方法。
我國1977年提出的分期方法則是根據70年代初大規模的肝癌普查檢出了許多臨床前期肝癌的事實而提出的,即無癥狀與體征的肝癌為ⅰ期肝癌,有黃
疸、腹水、惡液質或遠處轉移之一者為ⅲ期,介于兩者之間的為ⅱ期。簡明扼要且適用。當然,ⅱ期的跨度過大、又未能表述與門靜脈癌栓,肝門及腹腔
淋巴結轉移等分期要素,與國際緩癌聯盟所發布的tnm分期相去過遠,故確應予以修訂。
肝癌新的分期標準應能大致與我國以往的標準及tnm標準相通,以便能利用以往的資料及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對于這個標準目前尚有不同意見,主要
有:
(1)與國際接軌直接采用tnm分期、不必另擬分期標準。
(2)ⅰ期中應將直徑10cm的肝癌預后絕不相同,這已為
我國大量的臨床實踐所證實。
所以對我國的肝癌進行臨床分期似乎應以符合我國國情而又大致能與國際標準相合為好。將直徑
其中t代表腫瘤、n為荷瘤器官之區域淋巴結、m則代表遠處轉移,tnm分期方案的基礎是病理組織學檢查,所以需在手術后依病理組織學檢查結果予以確定
。
原發性肝癌能作手術治療的機會不多、故常難以判定tnm分期。從臨床工作的需要來看,很有必要有一個臨床分期方案供臨床醫師掌握應用。
1977年國內肝癌防治協作會議上.曾有一個將肝癌分為i~Ⅲ期的分期方案,i期即早期或亞臨床期,指無肝癌癥狀與體征的肝癌.Ⅲ期為晚期,指有
黃疸、腹水、肝外轉移或惡液質的肝癌.而合乎二者之間的為Ⅱ期.這一方案簡單明了,甚易掌握,惜乎過于簡略,尤其是Ⅱ期跨度太大,同期之中病情
相差甚遠,故實有修訂之必要。
一般而言.除了門靜脈分支或膽管的癌栓與肝癌在半肝切除時可一并切除外,多已無手術指征,膽總管癌栓雖亦有切開取出以解除膽道梗阻的報告,
但肝癌本身則多無法切除,故預后極差,肝功能的優劣雖多因合并之肝癌引起,但肝功能過差.如child-paugc級者則必不能作手術治療,甚至化療與放
療等亦多不宜,故肝癌的瘤體或許不大,亦無淋巴結或遠處轉移,但預后亦極差,作為肝癌的臨床分期不能不考慮這一因素、關于肝癌“t”的劃分則大
致從我國臨床醫師習用的“小肝癌”(單個或兩個結節直徑之和≤5cm)、“大肝癌”與“巨大肝癌”(單個或兩個結節之和直徑>10cm)的概念.若為兩個或
多個癌結節,是否同在一葉是十分重要的.在tnm分期中亦有強調,因為在一葉多可能作手術切除,預后自然要好些,在這一分期方案中我們亦將其考慮
在其中,此外,在這一分期方案中還提到三個癌結節直徑之和≤10cm,因為這種情況下或尚可適用于酒精注射療法,有時尚有稍好之預后,當然如在一葉
尚可作手術切除,預后將更好些。
根據上述的與治療方案的選擇和預后有關的因素,制訂了i,Ⅱa,Ⅱb及Ⅲ期,基本上i與Ⅱa皆可考慮手術切除,預后亦較好,i期更屬“小肝癌”的
范疇,手術切除率高,切除后五年生存率亦高,Ⅱb期的肝癌已頗大,但如尚在一葉則有手術切除之機會,當然需有相當肝外科經驗的醫師施行,若能渡
過手術之風險,預后亦尚佳。若無手術之條件,則栓塞化療、放謝治療或局部酒精注射等治療亦或尚可施行,亦有一定的療效和稍好之預后,而Ⅲ期之病
例大多只能期望對癥處理,預后自然極差,所以此項手期方案尚能適應選擇治療方案與估計預后之重要。此項分期方案尚大致能與我國以往的分期方案及
uicc所推薦之tnm方案相對應。由于此項分期方案可使肝癌依臨床資料即可作出較為精確的分期,并兼顧“癌”與“肝”西方面的因素,對選擇治療方案
與估計預后皆有作用,并能與以往的分期方案及uicc之tnm方案相對應,便于資料的充分利用,故建議我國廣大臨床工作者采用。
早在1971年烏干達堪培拉的一次國際肝癌專題會上就曾提出了一個以肝功能與解剖位置為準的分期標準。其后日本的奧田邦雄則根據日本肝癌病人的
特點另提出了一分期方法。
我國1977年提出的分期方法則是根據70年代初大規模的肝癌普查檢出了許多臨床前期肝癌的事實而提出的,即無癥狀與體征的肝癌為ⅰ期肝癌,有黃
疸、腹水、惡液質或遠處轉移之一者為ⅲ期,介于兩者之間的為ⅱ期。簡明扼要且適用。當然,ⅱ期的跨度過大、又未能表述與門靜脈癌栓,肝門及腹腔
淋巴結轉移等分期要素,與國際緩癌聯盟所發布的tnm分期相去過遠,故確應予以修訂。
肝癌新的分期標準應能大致與我國以往的標準及tnm標準相通,以便能利用以往的資料及參與國際學術交流。對于這個標準目前尚有不同意見,主要
有:
(1)與國際接軌直接采用tnm分期、不必另擬分期標準。
(2)ⅰ期中應將直徑10cm的肝癌預后絕不相同,這已為
我國大量的臨床實踐所證實。
所以對我國的肝癌進行臨床分期似乎應以符合我國國情而又大致能與國際標準相合為好。將直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