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附屬湘東醫院進修生管理制度
時間:2012-10-25 19:10來源:求醫網
1、進修生由所在單位推薦,年齡在45歲以下持有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
業證,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由分管院領導及科教部審批同意后填寫進修登記表,經考試或考核合格,方可接納。
2、對來院的進修生,科教部按醫院規定的進修收費標準開具交費憑證,
進修生持憑證到院財務科辦理交費手續。進修人員憑科教部開具的進修通知單到相關科室報到。
3、科室負責人應當管理好本科室內的進修生。各科室不得自行安排進
修人員在本科進修,對未經辦理進修手續而接收進修人員的科室,一經查實,除退回進修人員外,按全年進修費的2倍予以處罰。
4、接收進修生的科室負責人及帶教老師應根據進修生的實際情況制定
學習計劃,對進修生的培養以臨床實踐為主,適當理論輔導。如本人進修計劃與科室安排有矛盾時,應服從科室安排。進修生不得擅自換科、轉科及中途終止或延長進修時間,如確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進修或延長進修時間必須經科教部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中途中止進修的,其進修費一律不退。
5、進修生進修期間需在指導老師帶領下進行各種醫療活動。進修人員
不得自行決定臨床診斷、手術、各種診療性操作及其他治療等。進修期間無處方權,無獨立診斷報告權。
6、進修生須遵守本院一切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維護醫院形象和醫德醫風。上班時應按規定著裝,佩帶胸牌。進修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如有特殊原因確需請假,三天內由科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同意報科教部審批后才能休假,休假前必須交好班。
7、進修生原則上住宿院外,特殊情況需住本院學生宿舍樓的,需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并自覺遵守樓內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管理。
8、進修生進修期間的醫藥費及其他補償性費用,由原選送單位負責。進修期間所需工作服、聽診器等由本院統一購置,費用自理。涉及操作貴重醫療診斷設備的進修人員,應自覺遵守設備保管、保養的相關規定,如因進修生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害、丟失,進修生應負責賠償。
9、進修期滿后,進修生應及時辦理離院手續,作出自我鑒定,交科主任簽署意見后交科教部,由科教部審核蓋章后寄送回原單位。科教部根據本人表現核發結業證交由本人帶回。
10、對違反醫院規章、進修制度的進修生,醫院不頒發結業證,嚴重者取消其進修資格。被取消資格的進修生,其進修費不退。進修生發生的責任事故,由本院提出書面意見后轉回原單位處理。
11、來我院進修的進修生必須填寫我院制定的“醫藥衛生人員進修申請表”。
科教部
二○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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