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職業病醫院
- 【類型】三級甲等 / 綜合醫院
- 【電話】0351-7241735
- 【網址】www.sxws.cn
- 【地址】太原市寇莊西路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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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調整住院待遇標準
時間:2012-11-05 11:12來源:求醫網
1、降低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山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中所對應的醫療機構級別為準,下同)住院時,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800元、500元、300元。
2、調整支付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人員分別為80%、85%、90%,退休人員分別為95%、90%、94%。
3、調整最高支付限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3.6萬元提高到8萬元,同時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4、調整轉診轉院支付比例。參保人員經批準轉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人員為80%、退休人員為85%。轉往外省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為75%、退休人員為80%。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學習)的職工,可選擇3所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和2所定點零售藥店作為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結算。
5、調整診療項目自付比例。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使用《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中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時,個人先自付10%,其中,使用進口醫用材料個人先自付20%;使用乙類藥品的費用個人先自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