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北醫院新區分院(揚州市第三人民醫院)位于文昌西路延伸段(火車站西2公里)。占地面積88.31畝(58814.46平方米)。建... [ 詳細 ]
一次性告知制度
時間:2012-11-05 16:32來源:求醫網
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文件的規定。為了做好醫療行為的告知義務,防范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發生,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同意權,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常規告知:即醫院常規問題的告知。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據入院流程及醫療行為中涉及的相關需求進行告知。如入院須知、告病員書、醫患合約、病重病危通知書、出院通知書、死亡通知書、欠費通知書等。
2、特殊告知:即在醫療過程中對患者的病情、診斷、藥物使用、特殊檢查和治療可能造成的創傷、意外和風險等必須履行的告知。
(1)手術同意書,必須由患者簽字同意。
(2)麻醉同意書,應由實施麻醉者與患者交代麻醉告知內容并簽字同意。
(3)輸血治療告知同意書,患者需要輸血時,由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交待輸血告知內容并由患者簽字同意。
?、葘κ褂冕t保目錄自付費用的藥品、貴重特殊藥品和一次性耗材前必須由經治醫師向患者交待,由患者選擇簽字同意后使用。
⑸各種大型設備檢查、特殊治療前要征得患者同意,并告知患者檢查目的、注意事項,請患者配合。
3、當患者無思維或行為能力或出于保護性醫療制度時,可由患者家屬(未成年由父母、成年人由配偶、老年人由子女)代簽字同意,并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