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婦幼保健院系海南省衛生廳直屬的,具有公共衛生性質的省級非營利性醫療保健機構,承擔著海南省婦女兒童的醫療、保健、健康教育、培訓... [ 詳細 ]
關于南國都市報《嬰兒就診身亡,家屬“討說法”》報道的幾點聲明
時間:2012-11-07 18:41來源:求醫網
span style="font-size:16px;"> 一、報道所稱患兒10月10日上午10時57分,反復咳嗽15天,近4天病情加重,在當地衛生院救治沒有好轉后到省婦幼保健院兒科門診就診,醫生在初步診斷為重癥肺炎后強烈要求入院治療,在入院檢查和準備治療過程中患兒病情突然急轉直下。12:30時,轉入ICU,患兒隨即出現上肢陣發性抽動、全身發紺、心率下降、尿失禁等生命危狀,醫生隨即進行強心劑等相關搶救藥物注射、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持續心臟胸外按壓等搶救措施。但經2個多小時積極搶救,14:45時患兒始終無法恢復自主心跳,無自主呼吸,大動脈搏動消失,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宣告臨床死亡。
span style="font-size:16px;"> 報道所稱“我不知道大夫打的是什么針”,主要是在搶救過程中注射旨在維持患兒生命體征和遏制病情惡化的腎上腺素、山莨菪堿、碳酸氫鈉、生理鹽水、呋塞米利尿、甲潑尼龍琥珀酸鈉等,并未在門診進行任何藥物注射治療。報道所稱的雷主任作為兒科副主任,在聽聞該患兒病情危急,是在下門診回家途中趕到病房參與和指導搶救。在整個過程中,我院兒科醫療團隊始終以嚴格的診療常規和積極的救治態度對患兒進行救治,雖經我們的全力救治,但終因患兒自身病情危重,搶救無效死亡,對此我院深表遺憾,對患兒的離世表示同情。
span style="font-size:16px;"> 二、在搶救期間,我院兒科醫療團隊多次向家屬溝通、交代病情,家長表示理解,要求盡力搶救。患兒死亡后建議進行尸檢以明確死亡原因,但是家屬無法接受,不同意尸檢。隨即于10日10日下午3時許,云女士抱著患兒尸體離開醫院。不到2個小時,云女士又抱著患兒尸體返回醫院,要求院方賠償。我院根據我省醫療糾紛處理的有關規定,當即通知省醫調委介入調解。在整個過程中,我院工作人員始終按照相關規定和工作程序,積極主動地向患者說明救治過程并告知解決糾紛的途徑。
span style="font-size:16px;"> 11日凌晨3點多,醫調委建議院方先借給患者喪葬費,妥善處理患兒后事,待醫調委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后,再按照責任認定進行相應處理。我院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同意醫調委的建議,患者家屬抱患兒尸體離開醫院。
span style="font-size:16px;"> 16日在雙方送齊材料后,17日醫調委將材料給有關專家進行評審鑒定,也明確告知患者在接到材料后1周內給出鑒定結論。但是20日,患者又組織幾十人(約50人)要求醫院賠償,出現了南國都市報21日報道的拉橫幅、圍堵醫院門診,甚至出現情緒激動毆打醫護人員等事件。對此我們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span style="font-size:16px;"> 三、報道所稱:院方表示,會在10月23日給云女士一個說法。我院從未作此表態!23日有一個說法是醫調委組織的專家鑒定結論,屆時醫調委將向患者予以說明有關專家鑒定結論和處理方式。
span style="font-size:16px;"> 四、報道所稱“現場混亂,不便接受采訪”不屬實,我院是指當時有關各方正在全力控制局勢,避免影響正常醫療秩序和醫護人員安全,現場較為混亂且事情正在處理過程中,待事情有了最終結論再給媒體書面材料,始終本著積極主動和配合的態度,積極化解糾紛,努力維持正常的秩序和社會穩定。
span style="font-size:16px;"> 五、我們作為省級醫療保健機構,承擔著大量婦女兒童的醫療和預防保健任務,救死扶傷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我們將始終堅持科學嚴謹的職業態度和操守,一如既往地履行救死扶傷的職責,為廣大婦女兒童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保健服務。我們希望患兒家屬能按照法律程序,合法尋求解決糾紛,合理主張自己的訴求。我們堅信法律的公正和優秀,還事實真相,讓醫者清白!讓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