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歷查詢、復印的獲取程序及咨詢電話
時間:2012-11-11 15:21來源:求醫網
信息來源:紀委辦 王偉 1、申請復印病歷者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有效本人身份證明,到病案室審批復印病歷。 2、申請復印病歷者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相關材料備齊后到病案室復印病歷。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相關材料備齊后到病案室復印病歷。 4、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相關材料備齊后到病案室復印病歷。 5、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查閱病歷、或復制病歷者,應當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備齊后到病案室復印病歷。 6、復印病歷按規定交納工本費,每張A4復印紙0.5元。A3復印紙1元。 7、病歷復印于患者辦理完出院結算手續后7個工作日,方可復印。未出院患者原則上不予復印病歷。 8、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公安司法機關的工作證及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9、法定證明材料包括:政府機關開具的證明信、介紹信;公安、司法機關開具的介紹信、證明信;患者投保的保險公司的介紹信。 10、病歷復印咨詢電話:病案室 2073885(正常上班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