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榮軍醫院(嘉興市第三醫院)是浙江省民政廳直屬的省級綜合性優撫醫院,承載著為全省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提供醫療、休養、康復服務、為全省在鄉殘疾軍... [ 詳細 ]
衛生部頒布行風專項治理“六項紀律”、“八不準”和“八項承諾
時間:2012-11-12 15:59來源:求醫網
六項紀律
1.禁止醫務人員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和其他饋贈,醫務人員對患者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必須于24小時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由指定部門及時退還患者。難以退還的,由醫院統一處理。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告、不上交的,視同收受“紅包”處理。
2.嚴禁醫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以各種多義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當利益。
3.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嚴禁醫療機構對藥品、儀器檢查、化驗報告及其他特殊檢查等實行“開單提成”辦法,或與科室、個人收入掛鉤。
5.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之外,巧立名目亂收費。
6.醫療機構內部一切財務收支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辦法,科室不準設立“小金庫”。
2.嚴禁醫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以各種多義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當利益。
3.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嚴禁醫療機構對藥品、儀器檢查、化驗報告及其他特殊檢查等實行“開單提成”辦法,或與科室、個人收入掛鉤。
5.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之外,巧立名目亂收費。
6.醫療機構內部一切財務收支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辦法,科室不準設立“小金庫”。
八不準
1.醫療機構和科室不準實行藥品、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他醫學檢查等開單提成辦法。
2.醫療機構的一切財務收支應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內部科室取消與醫務人員收入分配直接掛鉤的經濟承包辦法,不準設立小金庫。
3.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活動中不準接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紅包”、物品和宴請。
4.醫務人員不準接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
5.醫務人員不準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準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
7.醫療機構不準違反國家有關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規定,對中標藥品必須按合同采購,合理使用。
8.醫療機構不準使用假劣藥品,或生產、銷售、使用無生產批準文號的自制藥品與制劑。
2.醫療機構的一切財務收支應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內部科室取消與醫務人員收入分配直接掛鉤的經濟承包辦法,不準設立小金庫。
3.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活動中不準接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紅包”、物品和宴請。
4.醫務人員不準接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
5.醫務人員不準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準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
7.醫療機構不準違反國家有關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規定,對中標藥品必須按合同采購,合理使用。
8.醫療機構不準使用假劣藥品,或生產、銷售、使用無生產批準文號的自制藥品與制劑。
八項承諾
1.拒絕接受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紅包”、物品。對患者饋贈的錢物當時難以拒絕的,于24小時內上交本單位指定部門。
2.拒絕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一次性衛材、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 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當利益。發現企業或推銷人員有上述行為的立即通報有關部門。
3.介紹病人到其它單位檢查、治療、購買藥品,或介紹他人購買醫療設備、醫療器械等,拒絕收取回扣或提成。
4.開藥、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它醫學檢查等,拒絕收取開單提成。
5.根據患者病情,規范開藥、合理檢查,不開大處方,不做不必要的檢查。
6.禮貌接診,文明待人,熱情服務,態度和藹,不推諉、訓斥、刁難病人。
7.執行醫務公開、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8.執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單制”,不分解收費,不超標準收費,不自立項目收費。
2.拒絕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一次性衛材、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 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當利益。發現企業或推銷人員有上述行為的立即通報有關部門。
3.介紹病人到其它單位檢查、治療、購買藥品,或介紹他人購買醫療設備、醫療器械等,拒絕收取回扣或提成。
4.開藥、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它醫學檢查等,拒絕收取開單提成。
5.根據患者病情,規范開藥、合理檢查,不開大處方,不做不必要的檢查。
6.禮貌接診,文明待人,熱情服務,態度和藹,不推諉、訓斥、刁難病人。
7.執行醫務公開、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8.執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單制”,不分解收費,不超標準收費,不自立項目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