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該如何進行診斷
時間:2015-03-21來源:求醫網
糖尿病診斷的單獨標準是血糖,血糖即血液內的葡萄糖,是肌體的能源之一。正常成人的血糖水平是:空腹血糖(FBS):3.6-6.1mmol/L(69-109mg/dl),餐后2小時血糖(20PBS):3.6-7.7mmol/L(65-139mg/dl)。
在測血糖時應該注意,空腹血糖,時間應在12小時內;餐后2小時血糖,是從吃第一口飯開始計算時間。
1、有糖尿病癥狀為: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 ,或者在平時任何時間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診斷為患上糖尿病。
2、有糖尿病癥狀而血糖沒有達到上述標準,應該再作糖耐量試驗。成人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后2小時測血糖,如果血糖 ≥11.1mmol/L(200mg/dl)即可診斷為糖尿病。血糖<7.8mmol/L(140mg/dl)為正常。血糖在 7.8-11.1mmol/L(140-200mg/dl)之間,為糖機時量減低。
3、無糖尿病癥狀,除上述兩項診斷標準外,尚需另加一些標準以確定診斷。以下可診斷為糖尿病。
①口服葡萄糖75g后1小時測血糖,如果血糖≥11.1mmol/L(200mg/dl)。
②另一次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
③另一次空腹口服葡萄糖75g后2小時測血糖≥11.1mmol/L(200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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