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惡性青光眼)

青光眼的用藥治療誤區
青光眼是致盲性眼病中占第二位的疾病,僅次于白內障,但是,其危害性又大于白內障。因為白內障發展到一定時期可經手術恢復視力,屬可治之盲,而青光眼則會導致視神經萎縮以及視野缺損,且這種狀況一旦發生則難以逆轉,最終成為不可逆之盲而失明。在用藥治療青光眼的時候應避免以下誤區。
1.別用胃腸道解痙藥
這也是藥物誘發青光眼發作的典型例子。消旋山莨菪堿和阿托品一樣,是胃腸道解痙藥,對胃腸道有很好的止痛作用。但是其副作用則是會誘發青光眼發作。這類藥物包括顛茄、山莨菪堿、奧替各溴銨、溴丙胺太林等。因此,有青光眼家族史或青光眼病史者應及時主動向醫生說明,以免誤用,損害健康。
2.閉角型青光眼禁用散瞳藥
阿托品散大瞳孔的作用較強,可維持兩周左右,目前尚無其他藥物可對抗其作用。老年人青光眼怎么辦?但是,其在散大瞳孔的同時還可引起眼內一些結構的變化,促使眼壓升高,導致青光眼發作。因此,在選用阿托品之前,醫生大多會了解患者有無青光眼家族史及青光眼病史,檢查眼部有無可能發生青光眼的結構因素,并測量眼壓后再滴用。
3.激素性青光眼慎用皮質類固醇眼液
激素性青光眼屬于藥物引起的一種開角型青光眼,其表現與散瞳藥引起的青光眼不同,鮮有自覺癥狀,若不及時發現,拖延時間過長,有可能引起難以逆轉的視神經乳頭損害、視野缺損等。因此,及早發現很重要。一般有開角型青光眼家族史及糖尿病患者使用皮質類固醇眼液后,發生高眼壓者較多。這些人要高度警惕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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