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流產)
引產的原因
引產的原因具體如下:
1、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在治療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引產。
2、慢性腎炎患者本不宜生養,因懷孕后會增加孕婦的腎臟負擔,使各種癥狀加重,應考慮引產。
3、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峻器質性疾病的孕婦,應當考慮引產。
4、如果經超聲波等檢察發覺胎兒嚴峻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等其他情況,也需馬上引產。
5、孕婦羊水過多時,子宮底會急劇升高,壓迫孕婦的胃,甚至使心臟移位,結果導致孕婦心悸、憋氣,難以平臥,影響睡眠和飲食,嚴峻者還可導致胎兒畸形。這種情況下應馬上引產,中止妊娠。
6、假設孕婦感覺胎動消逝,經醫生檢察后確定胎兒已死在宮內,應馬上引產,以確保孕婦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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