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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大疾病保障新添13個病種
時間:2012-10-24 19:42來源:求醫網
本報訊(記者黎清 通訊員陳瑾)昨天從省衛生廳獲悉,本月起,我省將血友病等13種疾病納入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范圍。至此,我省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種增至20種,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這20種疾病包括兒童急性淋巴細胞性和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兒童先心病(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重大疾病救治實行按病種定額或限額付費,超過限額(或定額)標準的醫藥費用原則上由醫療機構承擔。屬于保障范圍的病種,新農合補償取消起付線。新農合基金對試點病種醫藥費用的實際補償比例原則上要達到70%以上,年度醫藥費用累計補償額不超過當地住院補償封頂線。
開展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的地區,對農村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經新農合補償后的個人自負費用,醫療救助基金救助比例要達到70%以上;對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0%以下的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后的個人自負費用,醫療救助基金救助比例要達到60%以上;沒有制定醫藥費用限額的重特大疾病,在封頂線內給予救助。
省衛生廳表示,患者醫療費用實行“一單式”結算,由醫療機構先行為患者墊付新農合基金應補償部分以及醫療救助應資助部分,患者僅需繳納自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