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是一所集臨床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急救康復于一體的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浙江省文明單位。2010年7月,湖州市政... [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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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問答
時間:2013-03-04 15:34來源:求醫網
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調整市區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基保有關政策的通知》(湖政辦發〔2009〕81號)、《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區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統籌制度及調整醫保有關政策的通知》(湖政辦發〔2010〕110號)和《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湖州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湖人社發〔2012〕134號)文件規定,匯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如下: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有哪些?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在就業年齡段喪失勞動能力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就業年齡無醫療保障的非從業人員,學生兒童,以上人員均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230元,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繳費70元。低保家庭成員參保,實行“零”繳費,其個人繳納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
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如何?
1.門診醫療統籌制度
參保居民的本院門診就醫,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30%。同一醫保年度內醫保基金給每人的門診醫療費用支付金額不超過600元。
3.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起付標準
成年人在本院住院起付標準為1000元,轉外地就醫起付標準為1500元;未成年人、學生兒童在本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轉外地就醫起付標準為600元;若當年多次住院治療,第二次起,起付標準減半。
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年度內設一次起付標準,成年人起付標準為1000元,學生兒童起付標準為300元。
4.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門診統籌待遇
因意外傷害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年度內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醫保基金按90%支付,5000元以上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負。
5.特殊病種門診管理
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列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支付標準與住院費用支付標準相同。特殊病種為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組織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病、重癥癱瘓和血友病。
四、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參保人員持本人醫保卡到本院就醫,實行劃卡結算。患危重、疑難病癥確需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理,治療出院后,憑二級以上定點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醫療保險證、病歷卡和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有效發票原件及各類醫療費用收費項目匯總明細清單、病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資料及時到吳興區醫保辦結算。
五、湖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省外(上海):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瑞金醫院、上海市胸科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耳鼻喉科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上海東方肝膽外科醫院、上海伽馬醫院、國內人民解放軍第四一一醫院、國內人民解放軍第四五五醫院
省內(杭州):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浙江省人民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中醫院、浙江醫院、浙江省腫瘤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幼保健醫院、國內人民解放軍第117醫院、浙江省皮膚病醫院(德清)、浙江省立同德醫院、浙江新華醫院、浙益眼科治療中心、杭州市中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