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醫院位于川陜革命根據地中心城市—巴中市(地處巴州區新市街134號),是目前全市單獨一家地市級... [ 詳細 ]
重性精神病可享受醫療救助補償待遇
時間:2012-11-07 20:46來源:求醫網
(記者張建平)記者日前從省衛生廳獲悉,為了保證對重性精神病人的醫療救治質量,切實減輕患者的疾病痛苦和經濟負擔,自年1月1日起,重性精神病人住院將由實行單病種最高限額付費變更為按床日付費。
按照要求,確診為重性精神病(急性期)的參合農村居民,到省衛生廳確定的省、市級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享受醫療救助補償待遇(每年僅限于救助1次)。新農合按床日付費標準支付70%,參合患者自付30%,超過床日付費標準的費用由救治定點醫療機構承擔。病人到非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病人年度內再次到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當地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的規定補償。
據悉,重性精神病住院救治最長時限為120天。關于重性精神病試點病種、救治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療費用補償及實施程序等,仍按《河北省衛生廳開展提高重性精神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