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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湯劑質量充分發揮藥物療效
時間:2013-03-11 14:06來源:求醫網
湯劑系指用中藥材加水煮煎,去渣取汁制成的液體劑型,是我國最早應用的一種劑型。由于湯劑能適應中醫辨證論治的需要,其處方組成及用量可以根據病情變化,適當加減化裁,靈活應用,故湯劑至今仍是臨床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劑型。
1.煎煮器具
中藥湯劑煎煮器具與藥液質量有密切的關系。歷代醫藥學家對煎器均很重視,如梁代陶弘景說;“溫湯忌用鐵器。”明代李時珍說:“煎藥忌用銅鐵器,宜銀器、瓦罐。”
煎煮湯藥以陶器最為理想,其因受熱均勻,性質穩定,與藥物中的成分不發生反應;而鐵器、銅器、鍍錫器具在煎煮中,藥液中含有鐵、銅及錫離子,與藥液中的某些成分反應,使藥效降低;不銹鋼器具有抗酸耐堿性的性能,適用于大量制備中選用;鋁器為一般家用器具,性質穩定,傳熱性好,也可作為無砂罐、陶器時煎藥用。因此,煎煮湯劑一般以使用陶器、砂罐為好。
2.煎煮方法
湯劑的煎煮方法對煎出效率及煎液質量有一定的影響。現在常用的煎煮方法有:直火煎煮法、高壓蒸制法、蒸汽夾層煎煮法及沙浴鈍法、高煎法等,一般認為諸法各有特點。但直火煎煮法,是我國傳統方法,具有湯劑質量高、藥汁濃、成本低的優點,適合于基層醫療單位及家庭使用,仍是目前主要的煎煮方法。
3.煎煮用水
水是煎煮湯劑的主要溶媒,古代醫家非常注意用水,水的純度直接關系到湯劑的質量。因此,必須選用含礦物質及其它雜質少的水為宜,如果條件允許可用蒸餾水,一般可用自來水。
煎煮所需的水量,常與藥材的用量、吸水量、煎煮時間、火候及病人所需藥量有關。水量過少,不能將成分提取完全;過多又會延長加熱時間,再者藥液過多,不便服用。一般以加水量為藥量的5-10倍為宜。從藥物的質地來講,質地輕松的藥物,容積大;質地堅實的藥物,容積小,故煎花、葉、全草等等質地輕松的藥物,用水量大于別的藥物;煎礦物、貝殼等質地堅實的藥物,用水量宜少。
4.煎煮前的浸泡
為提高藥物成分的的煎出率,藥物在煎煮前要浸泡一段時間,使藥材充分膨脹,以利于有效充分的煎出。有的藥材含淀粉、蛋白質較多,不浸泡立即煎煮,淀粉會糊化,蛋白質會凝固,有礙成分的溶出。浸泡時間,花、葉、莖等藥材為主的處方可浸泡20-30分鐘;以根、根莖、果實、種子等類藥材為主的處方,可浸泡1小時。浸泡以涼水室溫為宜。
5.煎煮的次數、溫度及時間
煎煮的次數,應根據藥物的性味、質地等不同區別對待,一般藥以煎2次為宜,補益藥可煎3次。
煎煮的溫度、與湯劑的質量有密切的關系。火力過強,水分很快被蒸發,藥物的有效成分不宜煎出,且藥物易于焦糊,藥液易煎干;火力過弱,煎煮的效率低,藥物的成分煎出不完全。一般認為“先武后文”即先武火煮沸再改用文火煎煮。凡發汗藥、攻下藥及治療人體上部疾病的藥宜用武火為主。為了便于控制溫度,條件允許可用煤氣煎藥。
煎煮的時間,應根據藥物的質地、功效等不同而定。對解表行氣、氣味芳香的藥物,以頭煎15-20分鐘,2煎10-15分鐘為宜;對滋補及質地堅實的藥物,以頭煎40-60分鐘,2煎30-40分鐘為宜,也可3煎。一般藥物以頭煎20-30分鐘,2煎15-20分鐘為宜。
6.一些藥物在煎煮中的特殊處理
為了減少揮發性物質的散失和某些藥物成分的充分浸出,對一些藥材,應根據其性質,進行特殊處理,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沖服等。
先煎的藥物多為礦物、貝殼藥等質地堅硬,不易煎出成分的藥物的藥物如石膏、磁石、龜板等。對某些毒性藥物如附子也應先煎,因煎煮時間越長,其毒
性越小。
后下的藥物大多是含揮發性成分的藥物,如薄荷、木香、砂仁等。對于膠類藥物應烊化,如阿膠。
包煎的藥物多為含大量粘液、種子細小及帶毛的藥物,應裝紗布袋包煎,如車前子等。
一些貴重藥物如麝香、沉香、三七等應研粉沖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