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武昌醫院原為武昌鐵路醫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為1922年建立的粵漢鐵路湘鄂段診病所。經過六十多年的建設,醫院... [ 詳細 ]
自付醫療費補充保險政策
時間:2012-11-20 15:29來源:求醫網
1、參保人員在門診就醫所發生的自付醫療費用(不含在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元以上的部分,自付醫療費補助保險負擔50%。一個參保年度內,自付醫療費補助的最高負擔額為元。
2、參保人員在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用,其個人自付部分,由自付醫療費補助保險對在職職工負擔30%,對退休人員負擔40%。一個參保年度內,自付醫療費補助的最高負擔額為元(腎透析及腎移植手術后人員的最高負擔額為元)。
3、參保人員因病住院所發生的、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醫療費用,屬于下列各段中的自付部分,分段由自付醫療費補助保險按如下比例負擔:
(1)、起付線以下(含起付線),負擔10%;
(2)、起付線以上、元(含元)以下的,負擔70%;
(3)、元以上、元(含元)以下的,負擔80%;
(4)、元以上、元(含元)以下的,負擔90%;
(5)、元以上的,負擔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