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又名天津代謝病防治中心,是中日兩國... [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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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部分慢性病參保患者處方用量使用時間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2012-10-23 10:32來源:求醫網
各定點醫療機構,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保險用藥管理,保障慢性病參保患者用藥需求,現就部分慢性病參保患者取藥時間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醫療機構的醫保服務醫師應當嚴格按照衛生部門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的藥品用量和時間開具處方。對于部分慢性病、老年病或者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二、符合下列病種范圍的藥品可以適當延長取藥時間:
糖尿病患者使用的降糖類藥物、高血壓患者使用的降壓藥物、肝腎移植術后使用的抗排異藥物、精神病患者使用的抗精神病藥物。
三、對符合上述病種范圍的患者在門診(含門診特特定疾病)使用規定種類的藥品,可開具15-30天用藥量的處方。
四、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醫師處方行為的管理,依據慢性病參保人員的病情和經濟負擔情況,提供適宜的治療藥品。
五、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依據本通知精神做好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藥物濫用。
六、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月1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