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始建于1958年,經40多年建設,現已發展成為粵東地區有規模、以精神衛生為專科特色的醫院。
醫院總部位... [ 詳細 ]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始建于1958年,經40多年建設,現已發展成為粵東地區有規模、以精神衛生為專科特色的醫院。
醫院總部位于汕頭市金湖路50號,在礐石風景區設立一個分院(張恭榮康復中心)、郊區紅蓮池設一個住院部。全院占地面積65畝,建筑面積23826.57m2,開放床位50..." />
汕頭市第四人民醫院始建于1958年,經40多年建設,現已發展成為粵東地區有規模、以精神衛生為專科特色的醫院。
醫院總部位... [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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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02 13:33來源:求醫網
辦理委托精神病鑒定須知
本所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機關申請對當事人進行精神醫學鑒定,根據司法精神醫學鑒定要求,送鑒定單位申請鑒定時應提交下述材料:
一、《司法精神醫學鑒定委托書》,內容包括:
1、被鑒定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簡歷、家庭情況等;
2、案情摘要;
3、送鑒定的原因及看法;
4、鑒定要求:應注明給予何方面的鑒定;
5、聯系人與聯系電話。
二、《被鑒定人涉案案卷》,內容包括:
1、與案情有關的偵破、調查、訊問記錄;
2、與精神狀況有關的調查材料:包括其親屬、鄰居、同事、所在單位或居委、既往醫療資料、在拘留期間的表現等。
本所接受鑒定委托后,按預約時間帶被鑒定人前來接受鑒定檢查。
辦理精神病人勞動能力鑒定須知
凡是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并委 托我院辦理勞動能力鑒定的病人,應按下述程序辦理:
1、由所在工作單位簽意見及蓋公章;
2、提供至少近5年來在正式醫療機構 診治的病歷;
3、由本院精神科醫師全面檢查病人及填寫“病情及醫療經過”;
4、由勞力鑒定辦公室審查材料后約定鑒定時間;
5、按約定時間帶病人前來接受鑒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