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婦女兒童醫院經桂林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06年2月由桂林市婦幼保健院和原桂林市第四人民醫院整合而成。桂林市婦幼保健院其前身為英國基督... [ 詳細 ]
孩子咳嗽咳掉一百七 “超標處方”在桂林浮頭
時間:2012-11-15 16:10來源:求醫網
黃月波實習生劉倩接到市民曾女士對一張“超標處方”的投訴,記者昨天到本市一家三級綜合醫院門診進行暗訪。
一個小時不到,就發現有一位醫生連續為幾名感冒、腹瀉的幼兒開出了超過150元的單張處方。
而據了解,自治區衛生廳近日才下發了一個《關于加強醫療機構門診處方規范管理的通知》,規定三級醫院每張門診處方的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二級以下(含二級)醫院每張處方費用不得超過100元,特殊情況確需超過控制費用的,須告知患者或家屬同意,其目的就是為了告誡醫生,在開大處方時一定三思而行。
看個感冒咋就這么貴?
11月17日,市民曾女士反映,她帶患了感冒的孩子去本市一家三級醫院看病,醫生開出一張大處方。
她說,“小孩有點感冒咳嗽,坐診醫生下筆就開了一張170元的處方。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曾是醫生,看了處方后直搖頭,說處方上的7種藥中有5種藥是重復了。”
昨天上午,記者到曾女士投訴的這家醫院門診進行了暗訪。
10時50分許,一位抱著孩子的年輕婦女在交費窗交了166.8元,記者向她索要了處方和病歷。病歷上寫著“上感、流涕,咽紅腫……”處方上開列了6項注射液、2項口服藥以及門診費、注射費共計166.8元。
一歲三個月的,孩子的媽媽告訴記者,她是從興安來的,孩子才一歲三個月。“這里藥好貴哦,也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這么多藥啊?我也看不懂。”記者問她,醫生有沒有說過這張處方可能會超過150元并征求她的意見?她一臉茫然地搖頭。
11時20分,盧嗣鳳拿著處方去劃價,一看要166元,她轉頭就去找醫生把兩天的注射藥改成一天,最后交費107.5元。她說,“孩子拉肚子,我昨天帶他在銀海醫院看病只花了十幾元錢,今天帶孩子過來,以為大醫院好些,沒想到這么貴。我和孩子他爸現在都下崗,倆人打零工一個月收入才700多元,你看孩子拉肚子也要花這么多錢,我們哪還病得起喲。”
11時30分,于顯峰先生按處方交費150元。“孩子拉肚子到醫院來看過三次,每次都在100元左右。我也覺得今天這處方特別貴,但看不懂處方上的藥到底作什么用,也沒法說啊。”從10時50分至11時50分,記者在這家醫院收費處看到,該院兒科門診開出的處方大多金額都在100至130元之間,病因多是感冒、咳嗽、腹瀉。
處方“涉嫌”過量、重復開藥
記者就這幾張處方的內容向另一家大醫院的兒科主任醫生請教,他認為明顯存在過量開藥和重復用藥的問題。
他說,給感冒患兒開處方,要綜合考慮感冒病狀輕重、患病時間長短、患兒體質以及是否到其它醫院就診過等因素。但如果僅是鼻塞、流涕等輕微癥狀的,單張處方一般只需十幾元錢就夠,嚴重點的,也可控制在100元以內。
這位主任醫生認為,從記者提供的這幾張處方看,有兩種功效一樣的注射液被重復使用,本來只用其中一種就可以了;處方上的口服藥數量也太多。“對于1歲多的孩子來說,一次門診開出3至5片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分散片就足夠了,但處方上開出了12片,明顯是多了。藥還沒用完,患者病就好了,剩下的藥就浪費了。”
對于這種重復用藥或過量給藥的處方,患者是難以知情的。一位患兒家長因此說,患者大多沒有醫學知識,沒法跟醫生據理力爭,患者在這種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只能是老老實實按處方買單。
上級規定必須執行
看病時遭遇這樣的大處方,普通老百姓難以承受。正因此,自治區衛生廳專門下發通知規定了醫院門診單處方的限價,同時規定,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應建立“臨床藥學質量考核評價小組”,每月對門診處方書寫的規范性、處方用藥及配伍的合理性、用藥時間、用藥適應癥及處方費用等進行考核和點評。
南溪山醫院一位負責人認為,衛生廳這個通知的規定明顯起到了限制門診價格、減輕患者負擔、加強行風建設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他說,“現在新藥層出不窮,但很多都是老藥換了新包裝,其劑型、劑量和藥效都沒有改變,而價格卻高了許多。在這種情況下,一張大處方不僅給患者帶來很大負擔,還會給醫院帶來信譽損失。”他認為,此前,大處方的背后確實存在醫生對藥品的回扣和提成,但根據衛生廳這個通知要求,很多醫院已經成立專門機構,每月對門診處方進行監控和考核,這對開大處方的醫生能起到一定告誡和防范的作用。
這位負責人很坦率地表示,“杜絕大處方,藥就開得少,醫院的經濟收入自然會受到影響。但是,上級部門的規定是一定要執行的,局部利益要服從大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