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人民醫院始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醫療、康復、預防、保健、教學、科研、急救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二級甲等醫院,曾三次被省衛生廳授予“文明醫... [ 詳細 ]
2011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
時間:2012-11-20 15:19來源:求醫網
根據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改革和完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方式的通知》(粵人發〔2005〕311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復函精神,為做好2011年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原則
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考試對象、方式、標準及考試效用
(一)全省符合條件擬申報2011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衛生系列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成績合格才能申報,并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2011年度衛生專業實踐能力考試,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在計算機上完成試題作答。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題三種。考生可登錄國內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人機對話考試系統模擬練習。
(三)自2011年起,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只設成績合格標準,不設優良標準。同一級別同一專業前60%的申報人通過的分數線作為合格線。
每個專業合格分數線于考試后另行公布。
(四)自2011年起,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從參加考試的當年度起憑合格成績連續3年可申報衛生系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2010年考試成績為“優良”的,可以作為申報2011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效依據,無需參加本次考試,成績僅限2011年有效。
(五)受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派遣,參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災、援建、國際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務,且在受援地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因當年的實踐能力考試考試時間在執行援助任務期間無法參加考試的,當年可免于考試,直接參加當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六)參加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能力考試的男滿58歲、女滿53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不論考試成績是否合格,均可申報當年度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成績當年有效,并作為當年度評審的參考依據。
(七)為體現對農村衛生人才的傾斜,14個經濟欠發達地市(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及江門恩平市鄉鎮衛生院、計生服務所的技術人員,在其他人員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降低5分作為考試合格分數線,合格成績當年有效。上述人員不含縣城或區所在地鄉鎮衛生院或計生服務所的人員,鄉鎮衛生院名稱必須是《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標注的第一名稱。如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已經調離欠發達地市鄉鎮衛生院、計生服務所,降分后合格的成績,不能作為申報評審的有效依據。
三、考試內容
主要通過對專業技術人員解決實際工作問題的分析,考核本人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與水平。不指定考試用書。
四、考試專業及級別設置
根據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設置以及近幾年來我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情況,共設置普通內科等91個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考試級別分為正高級和副高級。
請申報人根據現從事的工作以及有關執業醫師資格準入方面的要求,選擇合適的專業進行考試,所選考專業必須與擬申報評審的專業及資格級別相一致。
五、考場設置
原則上每個地級以上市設置一個考場,申報人數較多且具備開考條件的可申請另增設考場。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必須根據各專業報名人數落實好考場。
六、報名有關要求
(一)報考者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附件2)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核實,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查)后加蓋公章。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需驗印)。以博士學位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提供博士學位復印件(需驗印)。
3.凡申報臨床、中醫、口腔、公衛類(正、副)主任醫師資格的,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需驗印); 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與《醫師資格證書》的執業類別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范圍相一致。申報(正、副)主任護師的,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及其注冊頁的復印件(需驗印)。
4.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個人自主來粵創業擇業的人員,在省外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需按《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06號)要求進行確認,并提交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申報表復印件(需驗印)。
5.個人擬報考專業未開考(附件1所列專業之外)的,可選擇相近專業參加考試,并提出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關情況說明。個人申請及情況說明連同報考材料一并上交。
6.14個經濟欠發達地市及江門恩平市的鄉鎮衛生院、計生服務所技術人員報名時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和副本的復印件(需驗印)。
(二)報名方式。
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自2011年2月28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國內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個人照片,打印《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附件2)1份并簽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3月4日。
2011年3月1日至8日為各報名點、考點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審核工作的時間。確認及審核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申報人所在單位收齊報名材料并審核后,按屬地管理原則到所在縣(區)衛生局人事部門報名確認,廣州地區以外的部屬、省屬單位直接到所在的各地級以上市考試負責部門報名確認,部屬、省屬駐穗單位直接到廣州市衛生信息中心(地址:廣州市西華路534號)報名確認。
(三)報考材料上報。
請各地級以上市、佛山市順德區于3月9日前將報考人員匯總名單、報名表原件(按匯總名單順序排序)及審核的綜合情況報告報我廳人事處,14個經濟欠發達地市及江門恩平市的鄉鎮衛生院、計生服務所報考人員的匯總名單、報名表原件單獨提交。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初定4月23日。考生可于4月18日至4月22日自行登錄國內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證件,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八、考試組織管理
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負責。請負責單位根據各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做好各項考務工作,并接受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監督指導。
九、其他
(一)考試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辯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176號)規定執行,每人收取100元。
(二)有關考試中存在的問題,請各市衛生局及時與我廳人事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陸杰020-83873330;韓志江020-83844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