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創建于1958年。通過新華人五十多年的勵精圖治,已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具有專業特色,集醫、教、研和管理于一體的... [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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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細胞移植病人的福音
時間:2012-10-28 11:51來源:求醫網
為了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支付政策,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市醫保局對符合規定的造血干細胞移植病人的治療費用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對移植的住院治療費用試行按病種付費制度,平均費用標準暫定為: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5萬元,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12萬元。
符合規定行造血干細胞移植的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分類支付,即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分類支付的藥品、診療項目、基本醫療服務設施費用,先由參保人員分類自負,其余住院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負20%,80%部分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但供體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干細胞移植的參保人員出院后門診抗排異治療應在進行移植治療的醫院進行,并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在非移植治療的醫院發生的門診抗排異治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干細胞移植的參保病人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發生的現金自負的醫療費用,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綜合減負范圍,但住院所發生的分類自負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綜合減負范圍。
本市從事自由職業人員和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分別由個保醫療保險基金和鎮保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參保人員在年7月15日后住院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支付。(院醫保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