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公司茅箭醫院建于1970年,是十堰城區東部綜合實力最強的國家二級優秀醫院、國際愛嬰醫院,是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類商... [ 詳細 ]
東風公司茅箭醫院成為十堰市城鎮居民門診統籌醫保定點醫院
時間:2012-11-01 17:39來源:求醫網
適用對象: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和參與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醫院:
東風公司茅箭醫院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局確定為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服務機構。
報銷方式:
參保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按下列標準支付:當年累計醫療費用在50元(不含50元)以上至450元(含450元)以內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且當日實際報銷限額40元以內。年累計門診醫療費用在50元以下或年累計金額在4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支付。
待遇要求:
參保居民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的,須從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中就近選擇一家作為自己的普通門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選定或發生首次門診后,一個結算年度內不得變更。參保居民需要變更門診就醫機構的,可于下一參保年度重新就近選擇一家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參保居民憑醫保卡在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居民按規定交納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應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提示:
參保居民有下列情況,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一)首次參保或中斷參保后又重新參保居民,在規定醫療保險等待期內;
(二)參保居民在患病住院期間;
(三)參保居民未在約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
(四)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