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第三人民醫院暨鹽城市紅十字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綜合醫院,創建于1946年,是蘇北地區第一所人民醫院。... [ 詳細 ]
日光對皮膚的損害及其防護
時間:2012-11-08 13:13來源:求醫網
一、日光主要包括哪些?
太陽會產生可見光和不可見光。紫外線為不可見光,根據波長可以分為長波紫外線-A(UVA)、中波紫外線-B(UVB)、短波紫外線-C(UVC),導致皮膚損傷的主要是UVA、UVB。
二、日光會對皮膚造成哪些損傷?
日光可引起皮膚曬傷、曬黑、光老化、光線性皮膚病及皮膚腫瘤,日光還可加重某些皮膚病。
1、曬傷
①皮膚在陽光下暴曬時間過長,會產生紅斑、腫脹、水皰伴疼痛。其他一些癥狀諸如發熱、寒戰、惡心、意識障礙意味著嚴重曬傷,需要立即治療。
②在上午10點到下午4點之間的曬傷幾率是最大的,這個時間段的陽光最強,炎熱的天氣更容易曬傷。
③在冬天,曬傷也很重。積雪可以反射80%的陽光,引起曬傷。在山區進行的冬季運動會增加曬傷的可能性,因為海拔高,大氣稀薄,減少了對陽光的阻擋。
2、曬黑
3、光老化
皮膚老化可分為自然老化和光老化。自然老化是內源性的程序性過程,由時間的流逝形成。通過和其他環境因素接觸或者生活方式的原因產生的損害積累,就造成了外源性老化;后者主要是由于太陽的紫外線輻射使真皮膠原蛋白變性、纖維斷裂,皮膚出現皺紋,引起光老化。
4、光線性皮膚病:
光線還可引起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等。
5、皮膚腫瘤
90%以上的皮膚腫瘤都發生在日光暴露部位,如面部、頸部、耳部、前臂和手部。三種最常見的皮膚腫瘤包括基底細胞瘤、鱗癌和惡性黑素細胞瘤,都可能與日光照射有關。
6、光線加劇性皮膚病
光線可加劇某些皮膚病的發生,如:色素性皮膚病-雀斑、黃褐斑;皮脂溢出性皮膚病-痤瘡;結締組織病,如紅斑狼瘡、皮肌炎等。
三、日常生活中,我們應怎樣對日光進行防護?
防曬能夠避免皮膚損傷和降低皮膚癌的發病率,可分為一般性防護及使用防曬霜。
1、一般性防護包括:
①、外出戴太陽帽、穿棉質長袖上衣及長褲、打遮太陽傘等。
②、避免在日光照射最強的時間(0-16點)長時間暴露在日光下。
2、防曬霜的使用:
防曬霜主要分為兩大類:化學防曬劑(有機防曬劑)和物理防曬劑(無機防曬劑)。化學防曬劑通過吸收紫外線,將光能轉化為化學能起防曬作用。物理防曬劑通過反射、折射紫外線起作用。目前,大部分防曬霜中既有化學防曬劑,又有物理防曬劑。
SPF值是防曬用品對紫外線中的中波紫外線(UVB)的防護值。
PA值是搞長波紫外線(UVA)的防曬系數,PA后“+”越多,代表抵御長波紫外線的能力越強。
選擇防曬劑時應根據所處環境、季節及皮膚類型選擇合適的防曬劑:中、干性皮膚:,夏、秋季時應選擇SPF>30、PA+++的防曬乳;平原地區,春、冬季時應選擇SPF>20、PA++的防曬乳或防曬霜。油性皮膚:,夏、秋季時應選擇SPF>30、PA+++的防曬噴霧;平原地區,春、冬季時應選擇SPF>20、PA++的防曬乳。敏感性皮膚:應選擇安全性好的防曬劑,,夏、秋季時應選擇SPF>30、PA+++的防曬乳;平原地區,春、冬季時應選擇SPF>20、PA++的防曬乳或防曬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