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癲癇的正規治療
時間:2012-07-04 15:46來源:求醫網
重視癲癇的正規治療
1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
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藥是癲癇治療的首要原則。
由專科醫生指導,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有效、安全、和來源有保證的藥物。
2. 長期規律用藥:
癲癇治療是一個長期過程,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不間斷的應用。
? 特發性癲癇通常在控制發作1-2年后,非特發性癲癇在控制發作后3-5年才考慮減量和停藥;
? 在長期用藥的同時應遵照規則按時服藥,這樣才能保持穩態有效濃度,以達到有效抗癲癇的目的。
3.換藥原則:
換藥采取加用新藥遞減舊藥的原則。至少有3-7天的過渡期。不宜加用新藥后驟然停用原來的舊藥,否則會引起癲癇發作加重,甚至誘發癲癇持續狀態。
4. 減藥及停藥原則:
目前多主張癲癇完全不發作后,再根據發作類型、以往癲癇發作頻率、藥物毒副反應的大小,再繼續服藥3-5年,然后逐漸停藥。
5. 撤除抗癲癇藥的原則是:
①特發性全身強直-痙攣性發作的停藥過程不小于1年,失神發作不小于6個月。原來用藥劑量大者停藥所需時間也長。切忌突然停藥,否則會導致癲癇持續狀態,甚至威脅生命;
②有人主張發病年齡在30歲以上的患者停藥需謹慎,因其停藥后復發率在50%以上,需長期服藥甚至終身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