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一人民醫院始建于1964年10月,是岳陽市單獨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于一體的三級甲等醫院。現有職工1502人,其中副高... [ 詳細 ]
岳陽市一人民醫院院務信息公開指南
時間:2012-10-24 09:50來源:求醫網
為了更好地為病人、職工和臨床醫技科室提供醫院信息公開服務,進一步提高醫院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南。
一、政策依據
本指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
二、我院信息內容分類
我院院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分為主動公開的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的信息是指我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依申請公開是指某些院務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無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向醫院提出申請,由醫院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的行為。
(一)公開范圍
公開的主要信息如下:
1.醫院概況:執業登記、基本信息、診療技術準入許可、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重點學科(室)情況、教學任務、工作人員識別。
2.醫院環境:周邊交通、院內交通、科室布局、應急避難。
3.行風建設:醫德醫風建設、病人的權利和義務、社會特需使用、醫院服務投訴方式、上級部門投訴方式、招標公開。
4.醫療服務:醫療服務基本情況、技術規范、專科專業門診安排、醫院服務時間、門急診服務流程、預約掛號方式、住院服務流程、特需服務項目、便民服務、特殊人群優先措施、門診咨詢服務、健康教育咨詢服務、醫保管理。
5.服務告知: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特殊診療服務流程、主要檢查項目的預約與報告、輔助檢查前的告知事項、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程序、病歷復制服務。
6.服務價格及收費:收費查詢制度、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藥品價格、醫用耗材價格、門診費用、住院費用、物價管理。
7.醫院重大決策事項:規劃總結、醫院重大決策、人事任免、重大資金使用、改革方案等。
8.醫院運營管理情況:醫療工作狀況、財務管理思想、新辦產業情況、醫療糾紛(事故)處理、藥事管理、科研管理。
9.人事管理:人才發展規劃、設崗情況、聘任情況、職稱評聘、人員進修、分配制度改革等。
10.黨務信息:干部選聘、黨務工作總結計劃、重要決定和決議、民主生活會情況、發展黨員公示、年度黨費繳納與開支情況等。
11.其他事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公開或社會普遍關心,醫院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形式
本院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對外公開醫院院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岳陽市一人民醫院網站。此外,還將通過院報、院務公開欄、醫院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等形式公開屬于主動公開的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本院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
(三)公開時限
1.《岳陽市一人民醫院院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為主動公開我院信息范圍的主要依據。《目錄》將根據信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
2.本單位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為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科室∕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院務信息。
1.申請
申請科室∕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岳陽市一人民醫院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岳陽市一人民醫院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時,應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受理申請機構
本院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岳陽市一人民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時間: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30—8246705 傳真號碼: 0730—8225742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陽市岳東路39號
郵 編:414000
3.申請的形式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口頭申請
本院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4.申請的辦理步驟
收到申請后,應當及時登記。除可以及時予以答復的外,應當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社會群眾、病人提出的申請)或10個工作日(內部職工提出的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做出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的且已經向社會公開的,應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信息,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并且及時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信息;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4)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信息,應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的機關,應告知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應告知申請人;
(6)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7)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一、政策依據
本指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
二、我院信息內容分類
我院院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分為主動公開的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主動公開的信息是指我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依申請公開是指某些院務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無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向醫院提出申請,由醫院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的行為。
(一)公開范圍
公開的主要信息如下:
1.醫院概況:執業登記、基本信息、診療技術準入許可、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重點學科(室)情況、教學任務、工作人員識別。
2.醫院環境:周邊交通、院內交通、科室布局、應急避難。
3.行風建設:醫德醫風建設、病人的權利和義務、社會特需使用、醫院服務投訴方式、上級部門投訴方式、招標公開。
4.醫療服務:醫療服務基本情況、技術規范、專科專業門診安排、醫院服務時間、門急診服務流程、預約掛號方式、住院服務流程、特需服務項目、便民服務、特殊人群優先措施、門診咨詢服務、健康教育咨詢服務、醫保管理。
5.服務告知: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特殊診療服務流程、主要檢查項目的預約與報告、輔助檢查前的告知事項、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程序、病歷復制服務。
6.服務價格及收費:收費查詢制度、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藥品價格、醫用耗材價格、門診費用、住院費用、物價管理。
7.醫院重大決策事項:規劃總結、醫院重大決策、人事任免、重大資金使用、改革方案等。
8.醫院運營管理情況:醫療工作狀況、財務管理思想、新辦產業情況、醫療糾紛(事故)處理、藥事管理、科研管理。
9.人事管理:人才發展規劃、設崗情況、聘任情況、職稱評聘、人員進修、分配制度改革等。
10.黨務信息:干部選聘、黨務工作總結計劃、重要決定和決議、民主生活會情況、發展黨員公示、年度黨費繳納與開支情況等。
11.其他事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公開或社會普遍關心,醫院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形式
本院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對外公開醫院院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岳陽市一人民醫院網站。此外,還將通過院報、院務公開欄、醫院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等形式公開屬于主動公開的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本院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
(三)公開時限
1.《岳陽市一人民醫院院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為主動公開我院信息范圍的主要依據。《目錄》將根據信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
2.本單位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為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科室∕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院務信息。
1.申請
申請科室∕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岳陽市一人民醫院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岳陽市一人民醫院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時,應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受理申請機構
本院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岳陽市一人民醫院院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時間: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30—8246705 傳真號碼: 0730—8225742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陽市岳東路39號
郵 編:414000
3.申請的形式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口頭申請
本院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4.申請的辦理步驟
收到申請后,應當及時登記。除可以及時予以答復的外,應當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社會群眾、病人提出的申請)或10個工作日(內部職工提出的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做出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的且已經向社會公開的,應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信息,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并且及時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信息;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4)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信息,應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的機關,應告知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應告知申請人;
(6)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7)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