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縣人民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于一體的綜合性醫院,始建于1949年,位于薊縣城內南大街,1985年遷至... [ 詳細 ]
薊縣社會辦醫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工作方案
時間:2012-10-29 14:09來源:求醫網
為促進我縣社會辦醫療機構健康穩步發展,規范醫療市場秩序,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社會辦醫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薊縣社會辦醫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鼓勵和支持民營資本進入我縣醫療市場,促進社會辦醫機構健康發展;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建立和完善民營醫療機構長效發展機制,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任務
通過現場檢查組現場檢查督導并對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提出整改意見:
1、對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經查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醫療機構,按審批程序換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2、對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經查在登記事項如法人、執業類別、執業地點、經營性質、服務對象、診療科目及人員資質、設備設施等存在問題的,按照整改意見通過整改后,提出執業登記申請和相關材料,經專家組現場審查合格者,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3、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已執業接診的“醫療機構”,停止一切診療活動,按照《薊縣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程序進行申請,受理審驗、審批。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1、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由法人提交“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和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復印件及相關材料;經審核合格后,下達受理通知書。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審查并提出審查報告;報請領導小組集中審議,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對符合要求經批準后換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書面反饋意見。
2、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已接診執業的“醫療機構”:由設置人提交《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及醫療機構設置可行性報告、選址報告及相關材料;經審核合格后,組織專家組對其選址進行現場勘查,對符合《薊縣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的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下達受理通知書(對選址不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責其重新選址)。報請領導小組集中審議,對符合條件的核發《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并同時報市衛生局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提出書面反饋意見;獲得《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的單位,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核準事項設置醫療機構,具備執業條件后,提出執業登記申請,按審批程序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3、醫療機構申請申報順序:
按照個體診所,企事業工廠保健站,學校醫務室,口腔診所分類依次進行。
4、時間安排
自10月17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組織:成立薊縣社會辦醫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 衛
副組長:張軼國 張春生
成 員:劉澤平 陳伯德 高栢樹
職 責:負責醫療機構審批、審驗工作的組織領導,對擬設置醫療機構審批,執業登記進行集體審議并做出審批決定。
2、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我縣兩臺一報對衛生系統整頓醫療市場活動的意義和目的進行宣傳,讓群眾明白整頓醫療市場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優化就醫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利益。大力開展法制教育,讓民營醫療機構的舉辦者和執業者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以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在我縣健康穩定發展。
3、建立公示制度,利用電視臺和薊州報對達標合格取得《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進行公示,對經整改仍不達標予以取締的醫療機構給以通報。
4、嚴格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限,對申請人提出的執業申請,認真審核,在審批過程中提供專業指導和技術服務,鼓勵和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
加強部門協作,這項工作是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的一項工作,所以需要各部門密切協作,統一思想,相互支持,保證工作順利進行。以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在我縣健康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