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二人民醫院位于港閘區通揚河畔、國內近代工業發源地——唐閘,建院于1958年5月,前身為南通市工人醫院,現已發展為一所集醫療、保健、教學... [ 詳細 ]
《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出臺
時間:2012-11-07 15:33來源:求醫網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行政處罰作為一種較為重要的行政執法形式,雖然處罰法定是其首要原則,但在一定范圍和條件下賦予行政處罰主體以適當的裁量權,有其明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國家局《關于規范食品藥品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意見》,正確運用行政處罰裁量權,達到行政處罰中“過罰適當”的要求,在基層執法實踐中仍存在一些難題。為此,國家局從國內范圍內對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統一做出了規定。
《適用規則》共分5章26條。明確了行政處罰裁量等級的劃分等,特別是對“從重處罰”與“情節嚴重”這兩種有近似或者相似之處,不易區分清楚,在執法中也不易判斷清楚的情形,給予了明確規定。對于行政處罰中較為重要且經常使用的罰款幅度的裁量標準,《適用規則》規定:“一般處罰為法定處罰幅度的中限,從重處罰為法定處罰幅度中限以上(不含中限)、上限以下,從輕處罰為法定處罰幅度中限以下(不含中限)、下限以上,減輕處罰為法定處罰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
《適用規則》提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監督機制。省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典型案例指導制度。通過開展典型案例分析和實務培訓等多種方式,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通過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等方式,對本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應當及時主動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