肱骨骨折的三大病因
時間:2015-02-07來源:求醫網
肱骨骨折是指骨頭或骨頭的結構完全或部分斷裂。多見于兒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時有發生。病人常為—個部位肱骨骨折,少數為多發性肱骨骨折,經及時恰當處理,多數病人能恢復原來的功能,少數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遺癥,肱骨骨折發生后,離醫院較近者,可直接送醫院或叫救護車,離醫院比較遠的病人,必須進行簡單的處理,以防在送醫院途中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直接暴力(55%):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肱骨骨折,則往往使受傷部位發生肱骨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軟組織破壞,如車輪撞擊小腿,于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干肱骨骨折。
間接暴力(20%):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杠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肱骨骨折,如從高處跌下足部著地時,軀干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椎體受折刀力的作用而發生壓縮性肱骨骨折(傳導作用)。
積累性勞損(8%):
長期,反復,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肱骨骨折,如遠距離行軍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肱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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