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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初愈補充營養將有新選擇
時間:2012-11-01 18:54來源:求醫網
近日,衛生部就《食品安國內家標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下稱《通則》)征求意見,這個新標準會給我國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帶來哪些改變?公眾能從中獲益嗎?
癌癥晚期、術后、大病初愈……這些處于正常進食受限時期的人該如何獲得營養呢?除了采用靜脈營養之外,還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可供選擇。然而長期以來我國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處于無標可依的狀態,導致國內無法生產,進口的審批困難、價格昂貴,給臨床應用帶來了諸多不便。
可惠及更多患者
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包括糖尿病患者的全營養配方食品,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的全營養配方食品,腎病患者的全營養配方食品,腫瘤患者的全營養配方食品等十多種。對于術后、大病初愈等正常進食受限的病人來說,胃腸道功能的恢復非常重要。如果單靠全靜脈營養,他們的消化系統功能會嚴重弱化,而如果通過攝取營養則可以幫助他們增強消化功能,盡快恢復健康,所以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在臨床上非常受歡迎。
在《通則》實施之前,我國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并沒有標準,僅能依靠進口來解決。而由于國內無標準,進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大多通過“進口無國家標準”的審核程序進入國內市場,目前國內使用的產品基本上是由國外廠商生產的,不僅價格昂貴,而且由于審批手續復雜,很難在臨床上廣泛使用。一旦《通則》施行之后,國內的生產商可以按照標準開始生產,不僅可以使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價格被普通患者接受,也可以大大提高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可及性。
量身制訂營養素攝入量
《通則》中規定的特殊醫學用途食品是針對1歲以上的人群,但是為了區別于不同年齡段的群體,標準中專門將全營養配方食品中營養素的限值指標進行了區分,分為1~10歲和10歲以上。1~10歲人群處于生長發育的高峰期,足夠的能量攝入尤為重要,因此本標準規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在即食狀態下每100毫升所含有的能量應不低于 295 kJ (70 kcal)。另外,為了保證不同年齡人群的充足營養,《通則》中對各營養素的限量要求是按照每100kJ的能量來規定的,這樣不同年齡段的特殊人群只要按照自己所需能量來進食,即可保證各種營養素的均衡攝入。而這些營養素限量要求的基礎,則是依據《居民營養素參考攝入量DRIs 》計算而來,也就是說這些數值是為人“量身制訂”的。
單體氨基酸不應隨意添加
與《通則》同時公布的還有該標準的編制說明,其中有這樣一句話:“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不應當隨意添加氨基酸,只有由于某種疾病或醫學狀況對膳食的特殊要求或為了改善蛋白質質量的時候,才可以添加氨基酸。”
對于特殊人群來說,均衡的營養尤為重要。通常來說添加單體氨基酸并非必需,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單體氨基酸價格昂貴,如果允許或鼓勵添加,很可能會出現為了宣傳虛假療效而添加假冒單體氨基酸的現象。因此,《通則》中規定“只有依據疾病或醫學狀況的特殊膳食需求或以改善蛋白質質量為目的的情況下,才能在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中選擇添加一種或幾種氨基酸。”如苯丙酮尿癥的患者是不能攝入苯丙氨酸的,這樣特殊病人的特殊醫學用途食品才允許用各種單體氨基酸按比例混合,制成符合他們需求的不含苯丙氨酸的全營養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