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醫醫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集醫、教、研、防為一體,能中、能西、能中西醫結合,具有較強的綜合救治能力的中醫醫院,是三級甲等醫院,國內... [ 詳細 ]
關于實施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2012-11-07 13:19來源:求醫網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工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口計生局,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代理機構,各參保單位、各生育保險定點醫院:
為使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落到實處,根據《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唐政辦〔2011〕12號)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二胎《準生證》和計劃生育證明
(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
符合以下條件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
1、雙方均為初婚的;
2、雙方或者一方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過子女的;
3、已生育過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的;
4、收養過子女、但已解除收養關系的。
(二)辦理二胎《準生證》
符合以下條件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二胎《準生證》: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3、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4、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或者相當此標準的其他非遺傳性殘疾者,只有一個子女的;
5、夫妻雙方均為國內一千萬以下人口的少數民族,只有一個子女的;
6、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在本省定居的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只有一個子女的;
7、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8、山區、壩上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9、農村中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的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10、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且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礦工,只有一個女孩的;
11、平原、丘陵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的;
12、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以下子女的。
(三)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1、因母嬰原因終止妊娠或實施節育術、復通術、取環術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2、門診戴環的,按規定到參保單位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二、持證就醫
參保女職工因計劃內生育或計劃生育到定點醫院就醫的,要向就診醫院出具本人《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二胎《準生證》、計劃生育證明和醫保卡、身份證,否則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三、政策銜接
1、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分娩或因母嬰原因實施終止妊娠并辦理出院手續的,按原規定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自參保繳費之日起,產假剩余天數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標準計發。
2、2012年1月1日之前住院、之后出院的,按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自參保繳費之日起,產假剩余天數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標準計發。
3、符合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計劃生育醫療費用,超過生育保險待遇標準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和各參保單位,要高度重視計劃內生育、計劃生育和生育保險管理工作,宣傳解釋相關政策,為參保職工辦理各種相關手續提供便利,確保計劃內生育、計劃生育和生育保險工作平穩健康有序進行。
2、各參保單位上報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要與統計部門的統計工資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一致。
3、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后,其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未繳費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五、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由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唐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為使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落到實處,根據《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唐政辦〔2011〕12號)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二胎《準生證》和計劃生育證明
(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
符合以下條件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
1、雙方均為初婚的;
2、雙方或者一方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過子女的;
3、已生育過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的;
4、收養過子女、但已解除收養關系的。
(二)辦理二胎《準生證》
符合以下條件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二胎《準生證》: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3、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4、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或者相當此標準的其他非遺傳性殘疾者,只有一個子女的;
5、夫妻雙方均為國內一千萬以下人口的少數民族,只有一個子女的;
6、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在本省定居的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只有一個子女的;
7、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8、山區、壩上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9、農村中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的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10、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且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礦工,只有一個女孩的;
11、平原、丘陵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的;
12、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以下子女的。
(三)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1、因母嬰原因終止妊娠或實施節育術、復通術、取環術的,按規定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2、門診戴環的,按規定到參保單位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二、持證就醫
參保女職工因計劃內生育或計劃生育到定點醫院就醫的,要向就診醫院出具本人《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二胎《準生證》、計劃生育證明和醫保卡、身份證,否則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三、政策銜接
1、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分娩或因母嬰原因實施終止妊娠并辦理出院手續的,按原規定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自參保繳費之日起,產假剩余天數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標準計發。
2、2012年1月1日之前住院、之后出院的,按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自參保繳費之日起,產假剩余天數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標準計發。
3、符合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計劃生育醫療費用,超過生育保險待遇標準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人口計生局和各參保單位,要高度重視計劃內生育、計劃生育和生育保險管理工作,宣傳解釋相關政策,為參保職工辦理各種相關手續提供便利,確保計劃內生育、計劃生育和生育保險工作平穩健康有序進行。
2、各參保單位上報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要與統計部門的統計工資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一致。
3、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后,其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未繳費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五、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由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唐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