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也經常看到一些智力低下的兒童,智力低下是遍及全世界的嚴重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一類疾患,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下面兒科專家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智力低下的常識及防御措施。
一、智力低下的定義和診斷標準
智力低下的定義是:“在發育時期內,一般智力功能明顯低于同齡水平,同時伴有適應能力缺陷。”根據以上定義,智力低下的診斷標準為以下三條:①智力明顯低于同齡水平,即智商低于均值2個標準差,在70以下②同時存在社交技能、言語交往、日常生活照管、個人獨立能力等適應功能缺陷,其程度要比同齡兒的文化環境所期望的標準低得多③在18歲以前發病。
由此可見,智力低下需具備上述三點才能做出診斷。只有智商低,而適應能力不低者,不應診斷為智力低下。智力低下可能是醫學原因,也可能只是社會—文化環境原因。智力低下并不是長期性智力障礙。智商是可以改變的。輕度智力低下經醫治可以達到正常智力水平。
二、智力低下的分型
智力低下分4型:①輕型,智商在50~70間,即均值以下2~3個標準差,并有輕度適應缺陷;②中度,智商30~50間,即均值以下3~4個標準差,有中度適應缺陷;③重度,智商低于35,即均值以下4~5個標準差,有重度適應缺陷;④極重度,智商20以下,適應行為有嚴重缺陷。
臨床應用時,多將上述4型智力低下簡化為輕、重兩類。輕型智力低下者智商在50~70間;嚴重智力低下者智商在50以下,包括中、重、極重智力低下。嚴重智力低下多由遺傳或其他出生前因素、圍產期損傷、出生后感染、外傷等原因所致,很少受時間、地區、人群特征的影響。多數起病于嬰幼兒期,但可能到學前期才能發現。常伴有腦癱、癲癇等其他殘疾。一般治療效果不顯著,而遺傳學防治、孕期和圍產期保健才是減少嚴重智力低下的主要途徑。
輕型智力低下則不同,多見于社會經濟條件差的群體中,尤其集中在母親智力低下的家庭中。患病率在學齡期最高,因為學業上的要求使智力低下易于暴露出來。其特點是可變性。早期干預、補償教育等,可提高智商,有些智力低下者可逐步加入到正常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