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礦業中心醫院位于肥城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建于1960年,是一所綜合性三級乙醫院、國家愛嬰醫院,是華北煤炭醫學院、濟寧醫學院等院校的臨床教學醫... [ 詳細 ]
有關礦區醫保意外傷害患者住院費用結算報銷的通知
時間:2012-11-05 08:42來源:求醫網
各科室:
根據肥礦集團勞財字(2003)356號《關于印發<肥城礦業集團公司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五章第三十一條規定,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1、因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2、因違法、犯罪、醉酒、斗毆、自殺、自殘、**等發生的醫療費用;3、因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4、有相關責任人發生的醫療費用;5、其他不符合本暫行規定范圍的。
為進一步加強礦區醫保意外傷害患者住院費用結算報銷管理,杜絕不符合報銷條件的人員騙取醫保基金,減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非正常支出,自9月1日起,醫院將對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違法犯罪及自身故意 (如:自殺、自傷、自殘、醉酒、**、服毒等)等原因所致住院費用嚴格進行審查審核,對不符合報銷條件者一律不予報銷。
接診醫師在接診過程中,要認真填寫《肥城礦業集團公司醫療保險住院審核通知單》,特別是對患者的致傷時間、地點、詳細過程及發生原因等要準確、詳細地進行記錄。患者本人要書面承諾“如所述情況不實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并簽字和按手印。如個人認為屬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要于辦理住院手續2日內提供由所在單位工資部門出具的出勤證明。
各科室科主任要對意外傷害患者情況認真審核并簽字,醫保辦要會同醫務科等部門嚴格進行報銷資格審查。醫院將對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或經舉報查實虛構事實騙取醫保基金行為的,將對傷者追回報銷款,并嚴格按有關規定給予罰款等處罰。如發現接診醫師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如實記錄傷情、故意變通、串通騙保等現象,將停止執業醫師權限并按上級及醫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肥城礦業集團公司醫療保險住院審核通知單》
中心醫院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