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中醫院創建于1981年,是一所集醫療、預防、保健、教學、科研于一體的二級甲等中醫醫院,也是嵊州市的惠民醫院??偨ㄖ娣e16000多平... [ 詳細 ]
嵊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
時間:2012-11-07 17:17來源:求醫網
1、市社保局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根據參保人員就醫醫院等級規定如下:一級及以下醫院600元;二級醫院900元;三級醫院1200元。
2、同一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從第二次起起付標準以入住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
3、住院期間發生轉院的,起付標準按一次計算。從低級別醫院轉往高級別醫院時,應補交起付標準的差額。從高級別醫院轉往低級別醫院時,在高級別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高級別醫院計算起付標準;醫療費用低于低級別醫院起付標準的,本次住院按低級別醫院計算起付標準。
4、“醫用材料部分”中需先由個人自理部分費用的醫用材料,個人自理比例暫定為國產產品5%,中外合資產品15%,進口產品20%,醫用材料的最高支付限額按《醫療服務目錄》的規定執行。
5、中心監護病房,包括床位費及ICU單元治療的費用,自住入起14日內,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15-60日,先由個人自理10%后,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61日及以上,先由個人自理30%后,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
6、需要轉院、門診特殊病、家庭病床設立及特殊材料的使用,憑醫院申請表,到醫院醫教科審核,經市社保局審批。
7、轉外地就醫而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照省內特約醫院5%、省內其他醫院12%、上海市醫院20%的比例先由個人自理后,再按統籌基金的規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