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創建于70年代年,醫院是集醫療、科研、教學、保健為一體的是山西省衛生廳直屬的三級甲等??漆t療機構,是山西省醫... [ 詳細 ]
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調整住院待遇標準
時間:2012-11-07 19:42來源:求醫網
1、降低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山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中所對應的醫療機構級別為準,下同)住院時,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800元、500元、300元。
2、調整支付比例?;踞t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人員分別為80%、85%、90%,退休人員分別為95%、90%、94%。
3、調整最高支付限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3.6萬元提高到8萬元,同時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4、調整轉診轉院支付比例。參保人員經批準轉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人員為80%、退休人員為85%。轉往外省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為75%、退休人員為80%。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學習)的職工,可選擇3所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和2所定點零售藥店作為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結算。
5、調整診療項目自付比例。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使用《山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中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時,個人先自付10%,其中,使用進口醫用材料個人先自付20%;使用乙類藥品的費用個人先自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