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患者臨床治療方法
時間:2015-02-04來源:求醫網
抗結核化學藥物治療對控制結核病起決定性的作用,合理的化療可以使病灶消滅,最終達到痊愈。世界衛生組織將抗結核藥分為五組。初治結核病通常選用第一組藥物,耐藥結核病或者因過敏、毒副反應不能耐受一線藥物的可能需要選用其他幾組藥物。抗結核治療原則可總結為10個字: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全程。
1、肺結核早期:肺泡內有炎癥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時細菌繁殖旺盛,體內吞噬細胞活躍,抗結核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遏制和殺滅作用。早期治療可利于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
2、無論初治還是復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的藥物治療,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又能提高殺菌效果。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較好療效,并能縮短療程,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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