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患者的并發癥治療方法
時間:2015-02-04來源:求醫網
結核病人一般(不是對藥物產生耐受性的)需治療1年半,在醫生的指導下,調整藥物用量和品種,再鞏固治療半年至一年。直到通過痰檢不能找到結核桿菌后才算治愈。
1、乙胺丁醇:對各型結核桿菌均有抑菌作用。腎功能正常者無蓄積作用。該藥吸收及組織滲透性較好,對干酪纖維病灶也能透入。其毒性作用主要是球后視神經炎,出現視力模糊,不能辨別顏色(尤其對綠色)或有視野縮小等,嚴重者可致失明。視神經炎是可逆性的,停藥后多能恢復。毒性反應的發生率與劑量有關。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檢查視力與辨色力。
2、骨結核:服用抗結核藥,一定要注意按時、長期服用,中途不能隨便停藥或減量服用。一般在治療8個月后可以開始復查,不過早一些也可以。但要注意,結核病人的復查都是用X光,對身體(白細胞)有害,能不用時建議都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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