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仙岳醫院位于廈門島中部風景秀麗的仙岳公園南側,依山傍水,創建于1958年,占地5.0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91萬平方米... [ 詳細 ]
精神科藥物處方的一般原則
時間:2012-11-05 12:53來源:求醫網
使用久經考驗、治療作用和副反應都很明確的藥物無疑是一個好策略。臨床醫生應對各主要類別中的少數幾個藥十分熟悉。這樣,他就能得心應手地調整給藥劑量和識別其副反應。久經考驗的藥物往往還比新藥便宜。
2.給予足夠的劑量
選擇了合適的藥物后,醫生就應足量使用。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就不應換藥或加用其它藥物。一般來說,如果患者對某一藥物沒有反應,那么他對于有類似藥理作用的另一種藥物也不大可能有更好的反應(假設第一種藥物是給予了足夠的劑量)。然而,由于加量的主要障礙通常是藥物的副反應,換用一個有不同類型副反應的藥物是合適的,例如從三環類抗抑郁藥換成SSRI類藥物,反之亦然。
3.謹慎聯合給藥
某些制藥公司的市售藥片是藥物的混合劑,例如含少量酚噻嗪類的三環類抗抑郁藥。這種混合物是沒有什么價值的。對少數確實需要兩種藥物的患者建議也是分開給藥,這樣可以分別調整各自的劑量。
偶爾有意地聯合給藥以期產生比各自單獨足量使用更強的藥效作用(如一種三環類抗抑郁藥和一種MAOI)。如果必須這樣做建議是由專家來給藥,因為相對單一用藥而言,聯合用藥的不良反應更加不易預測。
4.劑量和療程
在開出處方時,必須明確藥物的劑量、服藥的間隔時間以及大致療程。常用藥物的劑量范圍將在本章的后面部分予以介紹。其它藥物的劑量范圍可參閱藥物生產廠家的說明書、《英國國家藥典》或類似的參考資料。在治療范圍內,要決定針對單個患者的正確劑量應首先考慮癥狀的嚴重程度、患者的年齡、體重以及任何會影響藥物代謝的因素(如同時服用了其它藥物或患肝腎疾病)。
接著要確定各次給藥的時間間隔。精神藥物通常是一天三次給藥,即使大部分藥物的作用持續時間允許一天一次或一天二次給藥,且并不降低其血藥濃度。服藥次數較少的優勢在于提高門診患者的治療依從性。在住院期間,較少的服藥次數可使護士有更多的時間用在心理層面的治療上。某些藥物(如抗焦慮藥)需要的是即時作用,而非持續效應;它們不應定期規律給藥,而是在預期的癥狀惡化之前使用。治療的持續時間取決于具體的疾病,這將在有關臨床綜合征的章節中予以討論。
5.向患者說明治療
在第一次給予患者某種藥物之前,醫生應先說明一些情況。他得向患者交代首次用藥可能會出現什么樣的反應(如嗜睡或口干);也應讓患者知道需要多長時間才會出現有效反應,以及首先可能會出現的表現是什么,例如,開始應用三環類抗抑郁藥后睡眠的改善;應讓患者知道任何需要告知醫生的嚴重反應,例如服用鋰鹽后可能出現的震顫;最后應向患者說明需要服藥多長時間。某些藥物(如抗焦慮藥)要防止患者服用太長的時間;另外一些藥(如抗抑郁藥)則要防止患者過早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