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婦幼保健院創建于1944年6月,前身系“四川省立婦嬰保健院”,是四川省**“三級甲等”... [ 詳細 ]
社區護士的工作內容、職責范圍及應具備的條件
時間:2012-11-06 10:04來源:求醫網
1 工作內容 與醫院臨床護士比較,社區護士的工作內容有以下幾個特點:
1.1 社區護理的重點是家庭、社區以及有關團體。
1.2 社區護士在不同的機構內根據不同健康層次提供相應服務。
1.3 社區護士**與不同機構打交道,有時為了個體和工作**與相關單位協調。
1.4 社區護士除做居家護理時有必要執行醫囑外,一般情況下是獨立工作的。
1.5 社區護理是以家庭為中心的護理。除傳染病外,應鼓勵家屬的自主與自我管理。
1.6 社區護士通過與各家庭的各種接觸,可以觀察到家庭環境中對健康的影響因素。
1.7 因個案的需求可能**與其他醫學專業人員聯系,所以,社區護士與其他人員的聯系較多。
1.8 社區護士**對個體及其家屬在其生理、心理、社會和環境方面進行評估,幫助個體尋找社區資源,使其能達到自我照顧的最終目標,這是社區護士的基本職責。
此外,居民的健康篩檢是社區護士的重要職責之一,通過篩檢,要能夠確認自己所服務的地段和社區中的高危人群,并能給予持續性照顧,以預防疾病發生。
2 職責范圍 了解國際與政府衛生組織和衛生法令;進行生命統計;協助環境衛生和團體衛生工作;實施衛生教育;從事婦幼衛生工作;協助公共安全與傳染病管理;從事家庭訪視及護理;心理衛生指導;執行醫囑;巡回服務;運用社會資源;保存正確記錄。
3 社區護士應具備的條件
3.1 資格:
3.1.1 全日制護理專業教育畢業的護士、助產士。
3.1.2 具有兩年以上的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3.1.3 接受過半年以上的社區護理訓練。
3.2 條件:身心健康,品德優良,知識豐富,具有獨立的工作能力。
原作者:胡敏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