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大嶺山醫院是一所非營利性的公立醫院,是東莞市社保定點醫院。1961年7月建院,2009年9月新院落成啟用,在舊院址上設置建衛分院。[ 詳細 ]
中藥的煎煮方法
時間:2012-11-07 15:43來源:求醫網
一、煎藥容器應當以陶瓷、不銹鋼、銅等材料制作的器皿為宜,禁用鐵制等易腐蝕器皿。
二、待煎藥物應當先行浸泡,浸泡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煎煮開始時的用水量一般以浸過藥面2-5厘米為宜,花、草類藥物或煎煮時間較長的應當酌量加水。
三、每劑藥一般煎煮兩次,將兩煎藥汁混合后再分裝。
煎煮時間應當根據方劑的功能主治和藥物的功效確定。一般藥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鐘;解表類、清熱類、芳香類藥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鐘;滋補藥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約40—60分鐘。藥劑第二煎的煎煮時間應當比第一煎的時間略縮短。煎藥過程中要攪拌藥料2-3次。
四、煎藥量應當根據兒童和成人分別確定。兒童每劑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劑一般煎至400-600毫升。
五、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湯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要求或醫囑操作。
(一)先煎藥應當煮沸10-15分鐘后,再投入其它藥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藥應當在第一煎藥料即將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同煎5-10分鐘。
(三)另煎藥應當切成小薄片,煎煮約2小時,取汁;另燉藥應當切成薄片,放入有蓋容器內加入冷水(一般為藥量的10倍左右)隔水燉2-3小時,取汁。此類藥物的原處方如系復方,則所煎(燉)得的藥汁還應當與方中其它藥料所煎得的藥汁混勻后,再行分裝。某些特殊藥物可根據藥性特點具體確定煎(燉)藥時間(用水適量)。
(四)溶化藥(烊化)應當在其它藥煎至預定量并去渣后,將其置于藥液中,微火煎藥,同時不斷攪拌,待需溶化的藥溶解即可。
(五)包煎藥應當裝入包煎袋閉合后,再與其他藥物同煎。
(六)煎湯代水藥應當將該類藥物先煎15-25分鐘后,去渣、過濾、取汁,再與方中其它藥料同煎。
(七)對于久煎、沖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藥物,應當按相應的規范操作。
六、藥料應當充分煎透,做到無糊狀塊、無白心、無硬心。煎藥時應當防止藥液溢出、煎干或煮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