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兒童醫院于八五年五月十五日奠基,歷兩年建設之艱辛,八七年兒童節開院納診。醫院居古城長沙鬧中取靜之紅旗區,位梓園路86號,面湘江而眺岳麓名... [ 詳細 ]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醫院庫 >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 > 醫院資訊 > 高明一3歲女童患手足口病死亡或為佛山首例
高明一3歲女童患手足口病死亡或為佛山首例
時間:2012-10-25 16:07來源:求醫網
南都訊 記者潘逸濱 陳怡 一名3歲女童在高明人民醫院被診斷患手足口病,搶救無效死亡。父母認為治療不當。醫院表示已盡力搶救,不存在過錯。目前病例已上報省疾控中心,若確診將是今年佛山首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家屬:懷疑醫院用藥不當手上生紅皰沒在意 打吊針未見好轉
黑衣女子姓陳,與丈夫黃某都是廣西來賓人,在高明一家酒樓上班。她說,女兒黃欣妮出生于2007年5月,出事前某晚手上起了個小紅皰,還以為是被蚊子咬沒在意。7日上午,女兒突然出現發燒等癥狀。以為到醫院打針就沒事了,但下午繼續發燒,被告知要住院。
陳某說,住院期間打過吊針,女兒多次嘔吐、腹痛,還說“肚子好痛,好累”。陳某要求停止輸液,但醫生稱她體內水分太少,堅持輸液。夫婦倆懷疑醫生用藥不當,存在誤診。
醫院:女童被診斷為“手足口病”要求住院被拒絕 洗澡后病情惡化
醫院昨日表示,黃欣妮被診斷為“手足口病”,醫院嚴格按照衛生部發布的“手足口病診療指南”進行治療,所用藥品也是規定用藥。其死亡是由于病情突然加重,對此醫院沒有任何責任。
其出示的糾紛匯報稱,5日上午女童第一次就診,體溫為37.6℃,雙手足可見數個紅色斑丘疹、皰疹,口腔內見皰疹,診斷為“手足口病”,接診醫生建議住院治療,被家屬拒絕。下午女童再來就診,體溫已是39℃,醫院立即要求住院。
匯報稱,5日晚患兒出現嘔吐伴腹痛癥狀,隨后發熱,醫生均及時給予相應藥物處理;7日上午無發熱、無嘔吐,間有惡心,檢查無明顯異常;但下午又發熱、嘔吐;當晚9時20分,患兒澡后面色蒼白全身出汗,并稱腹痛,四肢冰涼,轉入ICU搶救無效,8日14時50分死亡。市一醫院兩名專家也來會診,診斷為“危重癥手足口病”。
高明區衛生局醫政股稱,尚未發現醫院存在過失行為。經協商,家屬同意進行尸檢,對女童死因進行法醫鑒定,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目前,醫院已幫家屬墊付遺體保存費用。
衛生局:暫未有手足口死亡病例
佛山市衛生局昨日稱,已收到該院報告,并將病歷和有關標本上報省疾控中心,待臨床和實驗室兩方出結果后,由省衛生廳最終確診是否屬于手足口死亡病例。截至昨日,佛山市暫未發生確診的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據了解,今年廣東省手足口病病例為國內最多,佛山市手足口病發病數、重癥病例人數排全省第四,且較早進入了高發期。1至5月,全市手足口病疫情呈上升趨勢,臨床表現以輕型為主,少數病例有神經系統損壞等重癥表現。
截至六月初,市疾控部門在五區設立了手足口病病原學監測點收回數據顯示,經病原學確診的66例手足口病病例。手足口病危重型病例的定點收治醫院市婦幼保健院稱,已收治超過30例重癥患兒,多數是合并腦炎,早期出現持續發燒、腦壓高等癥狀,由于發現及時均得到有效治療。
有以下特征請及早送醫
3歲以下孩童如患手足口病,且病程在5天內的,具有以下特征:
持續高熱不退。
精神差、嘔吐、肢體肌陣攣,肢體無力、抽搐。
呼吸、心率增快。
出冷汗、末梢循環不良。
高血壓或低血壓。
外周血白細胞計數明顯增高。
高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