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為一體的二級綜合性醫院。現開放床位近500張,在職職工近800人,其中醫... [ 詳細 ]
泰州第四人民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時間:2012-11-07 20:03來源:求醫網
《泰州四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通知
各科室、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管理,結合江蘇省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專項整治活動要求,對我院二零零九年制定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進行了重新修訂,現予下發,望認真組織學習并切實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一年八月廿六日
泰州第四人民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為加強我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遏制抗菌藥物日趨嚴重的濫用,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2011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衛辦醫政發〔2011〕56號) 、《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的相關要求,特修訂我院抗菌藥物應用指導原則。
一、抗菌藥物使用原則
1.嚴格掌握抗菌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
3.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4.密切觀察病人有無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菌藥物。
5.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菌藥物費用支出。
二、抗感染藥物使用細則
1.已確定為單純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藥物。
2.對發熱原因不明,且無可疑細菌感染征象者,不使用抗菌藥物,對病情嚴重或細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 可在留取臨床標本后針對性地選用抗感染藥物進行經驗性治療。
3.凡有感染跡象,并能留取標本者,在使用抗菌藥物前必須盡早留取臨床標本,進行病原體檢測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結果、結合臨床慎重進行選擇或修正原用抗菌藥物。
4.使用抗菌藥物應有明確的細菌感染指征,醫生應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藥物的適應癥、藥代動力學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點,嚴格選藥,并注意劑量、療程和給藥方法進行個性化給藥。
5.一般情況下,用藥48-72小時療效不佳才可考慮換藥。體溫恢復正常、癥狀明顯消失后72小時考慮停藥,嚴重感染者療程應適當延長。
6.聯合應用抗菌藥物應嚴格掌握以下指征:
(1)病原體未明的嚴重感染;
(2)混合感染,感染范圍廣,考慮可能有兩種以上細菌感染;
(3)單一藥物難以控制的感染;
(4)機體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藥物難以滲透的部位感染;
(5)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
(6)為減少藥物毒性反應,聯合應用以減少劑量。
7.各臨床醫師必須通曉抗菌藥物的藥品說明,嚴密觀察抗菌藥物的毒副反應。如腎毒性、神經毒性、肝毒性、骨髓遏制性等。嚴格掌握小兒、老人及孕婦等特殊人群用藥特點。
8.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預防用藥。
(1)避免以廣譜抗感染藥物及二、三線抗感染藥物作為預防感染的手段。
(2)手術及侵襲性操作應以無菌操作為預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須預防用藥時,應采用“圍術期”給藥,術前30-60分鐘單次足量給藥,手術時間超過藥物半衰期者可術中追加一次。并優先選用窄譜抗菌藥物,盡可能避免以廣譜抗菌藥物特別是三線藥物作為預防用藥。不提倡聯合預防用藥。一類手術(除外術后體內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則上不得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二類手術預防用藥一般不超過3天,三類手術預防用藥依病情而定。
(3)耐藥后果嚴重的抗菌藥物嚴禁作為預防用藥。如萬古霉素、泰能等。
9.強調綜合治療,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10.護士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主要藥理作用, 準確執行醫囑,嚴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
三、相關制度及考核細則
1、我院34種抗菌藥物劃分成一、二、三線,具體內容見附件一。
2、處方權限:科主任和病區主任(須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處方權限為一、二、三線藥物;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以及非臨床科主任的主任醫師,處方權限為一、二線藥物;住院醫生處方權限為一線藥物;非高級職稱的科主任,需使用三線藥物的,必須請內科系統有三線藥物處方權限的醫師會診同意并開處方。各醫師抗菌藥物處方權限見附件二,該處方權限每年進行申報審核,由科室提出申請,院抗菌藥物管理委員會審核。
3、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程序:必須經科內討論同意(病歷中需記載),由具有處方權限的醫師開具處方后方可使用,同時報備醫務科(報備表見附件三)。藥師要嚴格審核處方。住院醫生、主治醫生在值班或急診時遇到嚴重感染的情況,報請科主任同意后,可越級使用二、三線抗生素,但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事后及時到醫務科備案。門、急診病人確需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不允許超過三天,同時必須到醫務科報備。
4、凡應用抗菌藥物的,必須在應用前留取標本進行病原體檢測(血培養、痰培養等等)和藥敏實驗;科室或病區培養率低于50%的,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科室500元。
5、用藥療效不佳考慮換藥的,必須有病原體檢測和藥敏實驗的支持。
5、聯合用藥3種及以上抗菌藥物要有藥敏監測報告,且須經科內討論同意(病歷中需記載),科主任批準并報醫務科備案。門急診病人禁止聯合應用3種及以上抗菌藥物。
6、檢驗科細菌室每季度對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種、藥敏、耐藥菌株、院內感染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向全院通報。
(1)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30%的抗菌藥物,應及時通報。
(2)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40%的抗菌藥物,應慎重經驗用藥。
(3)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50%的抗菌藥物,應參照藥敏試驗結果選用。
(4)對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75%的抗菌藥物,應暫停該類抗菌藥物的臨床應用,根據追蹤細菌耐藥監測結果,再決定是否恢復其臨床應用。
7、三級醫師查房應含有抗菌藥物應用內容;臨床藥師必須參加抗菌藥物使用的查房,并向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
8、嚴格控制I類切口手術預防用藥,對具有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指征的,參照《常見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表》選用抗菌藥物(附件四)。
I類切口手術一般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確需使用時,要嚴格掌握適應證、藥物選擇、用藥起始與持續時間。給藥方法要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有關規定,術前0.5—2小時內,或麻醉開始時首次給藥;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于1500ml,術中可給予第二劑;總預防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9、使用氟喹諾酮類藥物必須嚴格掌握臨床應用指征,控制臨床應用品種數量。氟喹諾酮類藥物的經驗性治療可用于腸道感染、社區獲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區獲得性泌尿系統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療要在病情和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參照致病菌藥敏試驗結果或本院細菌耐藥監測結果選用該類藥物。禁止將氟喹諾酮類藥物作為外科圍手術期預防用藥。
10、以上制度列入科室質量控制的重點,由各科室質控小組負責督促完成。藥劑科和醫務科負責考核質控小組的工作,并進行抽查考核,違規使用者,視情節輕重,對科室、個人處以100-1000元不等罰款,并予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不良后果及影響者,暫停其處方權;違法者依法處理。
附件一: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目錄
一、一線(非限制)
1、青霉素類:青霉素鈉、阿莫西林膠囊、阿莫西林顆粒、注射用芐星青霉素;
2、頭孢菌素:注射用五水頭孢唑啉鈉、注射用頭孢硫脒、注射用頭孢噻吩鈉、注射用鹽酸頭孢替安、注射用頭孢呋辛鈉
3、氨基糖苷類:慶大霉素注射液;
4、大環內酯類:羅紅霉素膠囊、羅紅霉素膠囊(仁蘇)、阿奇霉素腸溶膠囊、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乳糖酸阿奇霉素、阿奇霉素腸溶膠囊、阿奇霉素片、阿奇霉素顆粒、克拉霉素膠囊、克拉霉素干混懸劑;
5、抗真菌藥:氟康唑注射液、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
6、其他類:甲硝唑注射液、甲硝唑緩釋片、甲硝唑片、奧硝唑氯化鈉注射液。
二、二線(限制)
1、青霉素類: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咀嚼片;
2、頭孢菌素:注射用頭孢西丁、注射用頭孢尼西、注射用頭孢匹胺、注射用頭孢米諾、注射用頭孢他啶、注射用頭孢唑肟、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
3、其他β內酰胺類:注射用氨曲南;
4、氨基糖苷類:奈替米星注射液、依替米星氯化鈉注射液
5、氟喹諾酮類*:諾氟沙星膠囊、左氧氟沙星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門冬氨酸洛美沙星;
6、抗真菌藥:伊曲康唑分散片;
三、三線(特殊)
1、頭孢菌素:頭孢匹羅注射液、頭孢吡肟;
2、碳青霉素烯類:注射用美羅培南。
注:1、氟喹諾酮類按照2009-38號文規定;2、進口抗菌藥物都屬特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