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要長期藥物維持嗎
時間:2018-02-07來源:求醫網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要長期藥物維持嗎?如今,提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大家都是不熟悉的,其實此病屬于一種難治性的貧血障礙疾病,嚴重的患者可出現造血功能衰竭,甚至向白血病轉變的可能,為了減少此病的傷害,大家盡快治療才是關鍵,那么,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要長期藥物維持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要長期藥物維持嗎?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屬于難治的疾病,藥物是必要的,一般來說,可給予1—2月的造血原料補充治療,如葉酸,維生素B12,鐵劑,維生素B6等。一方面作為其它治療的基本補充,另一方面還可以進一步除外一些隱性營養性血細胞減少的病人,明確MDS診斷。當然如果骨髓已顯示鐵粒幼細胞增多,或病人已有多次輸血史,則鐵的補充要小心。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需要長期的藥物治療,在治療上,其藥物諸多,有部分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患者,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后,外周血細胞計數明顯上升,但皮質激素治療帶來的易感染,血糖升高等副作用不容忽視;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患者惡性克隆中的某些細胞仍保留分化潛能,一些藥物能誘導瘤細胞分化。目前常用的有1,25雙羥維生素D3,2μg/d口服,用藥至少12周?;蛴镁S生素D330~60萬單位肌注,每日一次,8~28周。在用藥中部分患者血象改善。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要長期藥物維持嗎?在補充造血原料的同時,往往根據病人血細胞減少的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細胞因子治療,如給予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的程度給予EPO/G-CSF/白介素11/TPO治療。
當然,對重度貧血,活動性出血的病人適當給予血制品輸注,如少漿血,血小板等。應盡量采用單采血小板,必要時應用特配(HLA一致)的血小板以減少受者同種抗體的產生。血制品應盡量在小劑量鈷60照射后輸注,因為MDS病例經常處于免疫缺陷狀態(尤其是接受化療者),再加上HLA不合,有發生輸血相關移植物物抗宿主病(GVGD)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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