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
- 【類型】三級乙等 / 綜合醫院
- 【電話】0532-83777888
- 【網址】www.qdhaici.cn
- 【地址】青島市人民路4號
出停診公告更多>
暫無內容
醫院特色更多>
- 暫無內容
肝病患者的飲食調養
時間:2013-03-01 13:36來源:求醫網
飲食有節是祖國醫學防治疾病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于肝病的康復,除服藥治療外,更應強調加強營養?,F代醫學認為,肝臟直接參與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代謝,患了肝炎后,代謝功能發生障礙,胃液和消化酶的分泌減少,再者膽汁排泄受阻,也影響了蛋白質和脂肪的消化、吸收,所以得了肝炎之后,既要補充足夠的營養,又要避免因飲食過多而增加肝臟負擔。大體來說,適當給予高熱量及高蛋白飲食,對已損害的肝臟修復有一定幫助,但若消化功能較差時,給予過多的食物,常會引起上腹部不適及肝膽分泌過度旺盛,增加肝臟的負擔,此外,給予較長時間的高熱量、高蛋白飲食,加之活動量減少,形成體重增加,可能出現肝脂肪性變。
急性肝炎早期,患者消化道癥狀明顯,發生惡心嘔吐,腹脹,食欲減退,厭食油膩等癥,這時不宜過分強調增加營養 而強行進食,相反還要控制飲食建議吃一些既有營養價值又較清淡的食物和水果,其中尤以碳水化合物為宜,如米粥、爛面條、餅干、面包等。對食欲極差,惡心嘔吐明顯的病人,為了補充必要的體能,可靜脈滴注葡萄糖液。
慢性肝炎和肝硬化病人,在病情活動期,飲食宜“清淡”,靜止期、恢復期飲食宜清補,少吃辛辣和粗纖維食物。肝硬化病人更應慎食,不食煎、炸、烤的食品,以防損傷胃及食道曲張靜脈而誘發嘔血、便血。如果發生浮腫或腹水,則應采用低鹽或無鹽飲食,少食海鮮,如有肝昏迷跡象,則應控制蛋白質飲食,以防誘發和加重肝昏迷。以上是肝病飲食的大體原則。
中醫對患者的飲食宜忌極為重視,認為各種食物屬性有寒熱之異,氣味有厚薄之殊,必須因人因病而有所選擇。肝病,特別是病毒性肝炎臨床多表現出濕熱、濕毒證,多屬熱病、濕熱病范圍,所以在食物性味上應有選擇。一般而言,甘甜厚味,易于助濕生痰,辛辣香燥之品易于助熱生火,在肝病活動期時必須慎食。中醫認為肝病時還應以食用軟、熱、易消化的含有高蛋白、高熱量、高維生素、適當脂肪的潔凈食物為宜,宜河魚、瘦肉、牛奶、蛋類、新鮮蔬菜、新鮮水果等為佳。有黃疸時應避免蛋類、脂肪及高膽固醇飲食。肝硬化腹水伴有肢體浮腫時,應嚴格忌鹽,并控制進水量。清《石室秘錄》告戒患者曰:“一食鹽則前病重犯”,“必禁食鹽,三月后可漸漸少用焉,即秋石也不可用”。朱丹溪則有“卻鹽味,以防助邪”之說。說明有腹水時應該低鹽或無鹽飲食,并提出鯽魚或鯉魚可以退水消腫。
酒是肝病患者應該禁忌的,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90%以上乙醇由肝臟代謝,經肝細胞的胞漿乙醇脫氫酶催化而生成乙醛,而乙醛和乙醇都能刺激和損害肝臟,導致肝細胞變性、壞死,加重病情。在臨床上因飲酒而導致肝病復發和加重的病例不少,所以肝炎患者只要不痊愈就應該終生戒酒。
關于肝病的忌口問題,所謂忌口是指在飲食上有些食物不宜吃。如肝病大多屬濕屬熱,故辛辣食物,如辣椒、酒之類食物不宜食。濕熱較盛時羊肉不宜食,因其易生熱助濕,引起肝功異常,不但無益,反而加重病情。民間認為像蟹、蝦、公雞、牛肉、羊肉、狗肉、兔肉等食物能“動風發病”,不宜食。在臨床上亦是見到因食蟹、蝦、海魚等使肝病反復和加重者,但其機理尚難解釋。但有時也應因人因病而異,如羊肉性溫,對濕熱未盡之肝病不宜,但適于氣陽偏虛的慢性肝病。再如:肝炎癥狀明顯時,要少吃脂肪性食物,所謂“忌油膩”,肝硬化合并門脈高壓時,禁食干硬粗糙、辛辣刺激食物,以防雞骨、魚骨、肉骨等碎屑尖刺,戳穿血絡,引起出血。重癥肝炎或肝病出現肝昏迷時,為防血氨增高,要忌食高蛋白,腹水浮腫者忌鹽,所有肝病忌酒等,都是十分必要的。但也應當看到,有些醫生對病家忌口太嚴,太濫,致使病人這也不敢吃,那也不敢吃,以致造成病人嚴重營養不良,血漿蛋白長期低下,得不到補充,對肝病恢復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因此,對于忌口問題既要重視,又不可太過,對病人采取“胃以喜為補”為主,適當限制的方法,要求病人飲食要營養豐富、全面,饑飽適度,食物選擇要因人因病(程)而異,尚為合理。
總之,對于肝病患者飲食營養的補給必須注意合理與平衡,要葷素搭配,以清淡為主,補充蛋白質與脂肪、糖等,要注意病人的消化吸收能力與體重增長情況,以防過多進食,造成消化不良而出現腹脹,納呆等。肝病初愈,消化能力尚未恢復,不宜急補大補,一則傷胃,二則造成脂肪堆積,加重肝臟負擔,或致肝病慢性化,或形成脂肪肝等。肝病發作或穩定恢復期都要注意少食多餐,能減輕肝臟負擔,防止消化不良,刺激食欲,有利于肝細胞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