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人民醫院始建于 1956年10月,其前身為霸州市第一醫院,經過近五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一所集醫療、 教學、科研、康復、預防保健于一體的... [ 詳細 ]
廊坊市第四人民醫院黨風廉政建設
時間:2012-11-20 10:00來源:求醫網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責任內容
1、 實行責任到人,領導監管,秉承“誰主張誰負責”“單一負責制度和多重負責制度”原則,即針對所分管工作負主要責任的同時對多部門配合工作中所分配工作負責;
2、 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3、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總支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4、 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5、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6、 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7、 監督檢查各黨支部及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
8、 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9、 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 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10、領導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二、監督考核
1、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檢查考核的評價標準、指標體系,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2、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可以與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工作等結合進行,也可以組織專門檢查考核;
3、將檢查考核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督促整改落實;
4、建立健全權力公開運行機制,即時對院重要決議進行公示,與職工切實利益相關事項及時發表爭取職工意見;
5、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應當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在本單位、本部門進行評議;
6、結合我院實際,建立走訪座談、社會問卷調查等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機制,動員和組織黨員、群眾有序參與,廣泛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