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障礙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時間:2015-02-04來源:求醫網
為明確診斷睡眠障礙,臨床醫生必須具有高素質,詳細詢問病史,進行仔細的體格檢查,并借助于必要的輔助檢查。
必須熟悉各年齡段個體的正常睡眠周期,在嬰兒期,一晝夜大致可分為3個期,即清醒期、NREM睡眠和REM睡眠;幼年期的睡眠則為間歇性;青少年的睡眠則變得很有規律:入睡后很少醒轉,睡眠潛伏期短,夜間睡眠質量高。在青少年這種正常的睡眠模式中,δ波睡眠出現頻率最高,在前半夜的睡眠中約每45~90分鐘出現1次。
成年人睡眠質量和時間均可有下降,睡眠后醒轉次數增加。老年人中,δ波睡眠可完全缺失,睡眠時間縮短,睡眠的堅實性喪失,入睡后醒轉次數更多,但白天卻有更多的小睡以補充足夠的全天睡眠時間。
多相睡眠圖記錄能精確確定非特異性的臨床癥狀來自何處。一般情況下,完整的NPSG研究比日間小睡研究更有參考價值。在總結NPSG研究的資料時,應歸納總臥床時間、總睡眠時間、睡眠潛伏期以確定睡眠的有效性,應具備REM睡眠、δ波睡眠的記錄,亦應常規記錄活動、警覺、清醒、呼吸暫停、換氣不足、睡眠潛伏期和REM潛伏期。
診斷主要依靠病史,MSLT可發現患者在1天的數小時中可有數次小睡,總的日間睡眠時間增加,睡眠潛伏期正常或縮短,特征性的表現為以REM為起始的睡眠(SOREMPs),SOREMPs出現的越多,越有助于發作性睡病的診斷,發現兩次以上的SOREMPs一般即可診斷為發作性睡病。但1次以上的SOREMPs對該病診斷的特異性不是一定的。心律失常、無計劃地變動工作、慢性睡眠剝奪、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睡眠中周期性腿動等均可出現2次或以上的SOREMPs,臨床上均應注意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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